游民离开宗法,必然有意无意摆脱了儒家思想的影响。离开占主流地位的儒家文明,又没有其他文明替代,只能回归野蛮。文革中上海嘉定市发现一个明代墓,墓中发现明代成化年间刊刻的《新编全像说唱足本花关索出身传等四种》,其中讲关索出身的,一开始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结拜后谋划要干大事,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成大业”,“创大业”。刘备说,“我是一个人,没关系,你们俩都有家属,得把家属杀了”。关羽、张飞都不忍杀自己家属,俩人商量,那就互相杀吧。关羽跑到涿州把张飞一家杀了,张飞跑到蒲州,把关公一家杀了。但张飞心比较软,关羽老婆是胡金定,当时正怀孕。她说你杀我就是杀了两人,张飞手一软放了胡金定。胡生子后,名叫关索。这个看来荒唐野蛮的故事,是宗法人无论如何不能认同的。但是游民造反活动中,这种事是经常发生的。宋代就有乱兵起事先杀妻子的事。李自成、张献忠在低谷时也杀营中的妇幼(不要上《李自成》小说的当)。外人看来很残酷,在舔着血刃过日子的造反游民看来却是稀松平常。
赵诚:孔子说的“党”就是要讲利害,不讲是非的小集团吧?
王学泰:对,孔夫子的不党思想对宗法的小集团体制就有了超越性。所以这种儒家思想,他是在治理小国,治理家族还行,因为它毕竟是一个小国思想。但是它有超越性,所以才被用来做招牌。儒家讲仁,讲爱人,讲忠恕,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中庸之道,讲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不同层次上人的相对关系。儒家强调这些人之间关系的相对性“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意思是你如果要求对方什么,就应该交出相对应的东西,然而儒家并没有由此推演出权利观念。
赵诚:那所有的游民都不要家室吗,他们和宗法制下的宗法人有何不同?
王学泰:不是不要,在干大事的游民看来,一切都要为此让路。《水浒传》中,秦明的老婆孩子可以说是毁于宋江等人之手,扈三娘一家都让李逵杀了。可是他们上梁山后,好像从未发生过这些事情一样,因为从游民立场来看,有幸聚在一起“干大事”就是一切,妻子不足惜,《三国演义》也说“兄弟如手足(一起打天下),妻子如衣服”,而宗法人决不会这样想。《水浒传》中把梁山利益说得高于一切,全力制造人们对于梁山的向心性和依附性。这种做法对后世影响甚大,许多游民组织(如秘密帮会)都是照此办理的。
经过五代十国,宗法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但北宋一些儒者致力于重建宗法。这不是官方的,赵匡胤没想到,是民间一些儒者自发的行动。建立宗法制度,而且“宗法”这个词就是宋代才有的。“关洛濂闽”中关学开创者张载是代表人物。“宗法”是“宗子法”的简称,说白了也就是“家长法”。宋以后宗法和周代宗法不同,它不是周代的宗国合一的大宗小宗制。宋代宗子(族长)不一定非得是“大宗”的嫡长子, 宗族的领袖往往是推选产生的。年高德劭的为族长,族长的产生往往与个人品德和社会地位有关系。
这种宗法制度对保护自己宗族的每个人更具负责精神,宗族比以前有更强的凝聚力,这与族长是推举产生的有一定的关系。宋代儒者为这种制度做了细密的筹划,每个宗族有祠堂、有族规、有宗族财产,这样宗族为族人发展创造了条件。如果说把豪族大姓扫**殆尽的宋初,赵匡胤没有意识到建立宗法,后来儒者弥补了这个不足的话,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建立宗法制度则是自觉的、有意识的。经过社会大乱之后,他做两件事,一是恢复小农制度,一是恢复宗法制度。北宋时理学不成气候,南宋中叶以后渐有起色,但常常还受打压。理学真正得志是在明代,明代的统治者把乡村行政与宗族网络结合起来,仿照族规,订立各种乡约,并表彰一些办得好的宗族,这样宗法制发展了,并得到巩固。近代宗法人性格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形成的。
赵诚:为什么我们的文化基因有人格不成熟的一面呢?
王学泰:这是我们这个民族与欧美走的是不同的道路,我们国家的形成,都是从“家”扩大到“国”的。由家族到氏族,由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都是以父系血缘为依归。最高统治者是大家长(后来的君主),各层次的统治者分别是与大家长有血缘联系的小家长,近则高些,远则低些。我们常说官本位,官本位本质上是君主本位。君主本位制度从哪来的,那就是家长本位。我们缺少以个人为本位的价值观念,人到老还要依附于家长,没有自己的权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