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是比较注重私有财产的朝代,根据有无固定产业把人们分成主户、客户。住在农村的为乡村户,城市的为坊郭户,又根据财产多少把这些户分成若干等。种别人田地的乡村客户大概占人口30%,是佃农,这些佃户一旦有些什么事,就被排挤出局,就成为流动的人。另外,城市里还有坊郭客户。坊郭客户就是指没有自己房子的。这种人流动性更大。有些国外学者,比如韦伯说,中国古代城市,和外国不同,是政治性城市,西方是经济性城市,这种说法是值得推敲的,不完全对。但有一点说得极对,就是说中国城市中人口流动性的多,不流动性的少。不仅仅古代,我小时候,我父亲就说,多攒一点钱,在老家买点地,老了回家种地去。他十六岁进北京,四五十岁时,要不是我五叔闹肺病,把家产折腾光了,他肯定买土地了,解放后,可能定成地主。都到了40年代,许多从农村到城市谋生的人,仍想叶落归根;50年代,城乡两分法,城乡差别越来越大,城乡之间已不可能那种交流,现在很少有人有回乡种地的想法。可是古代持这种想法的人,在城市中占很大比重。一个是官僚卸任回乡去,一个是游民进城来。这构成中国古代城市人口流动性很强的特征。
赵诚:你的意思是说宋代后城市中这么多游民,他们又不打算回乡,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相对于宗法文化形成了一种亚文化?
王学泰:游民不是不想回家,而是无家可回。现在讲文化学时常借用芝加哥学派的大传统、小传统的说法。大传统是指城市传统,小传统是指农村传统。芝加哥学派说的“大传统”是指当时像纽约这样的大的资本主义城市的传统,那种“小传统”是指墨西哥农村玛雅文化的那种传统,并分析两种传统的差别与关系。
我们很难把中国城市概括为大传统,把中国农村概括为小传统。因为中国城市也是一个宗法集团首领之所在。居民除了住在皇宫里的皇帝其他都是暂时的,绝大多数官僚想回家去做乡绅。无论是从农村宗法农民聚居之地的角度来看也好,还是从乡绅在农村的领导地位来看也好,农村的传统决不是异于城市的另外一种文化体系。农村信奉的也都是儒家的一套。因此我说很难用西方的大传统小传统来概括中国的城市和农村(中国台湾人类学家李亦园先生有此看法)。农村同样也相信儒家这一套能解决社会问题,基本上遵循儒家的所倡导的道德规范。如果说还有一个小传统的话,我觉得游民文化应算是一个。游民虽然没有发明创造出新的思想体系、意识形态,但因为游民社会地位的改变,及其生活经历独特,使他们不得不摆脱他们在宗法社会接受的那一套儒家倡导的规范,并形成了有异于主流社会的一些想法。
以小农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由于生产率低,广大民众追求的目标一直徘徊在温饱问题上。不能解决吃饭问题,必然要从人性本能滋生出许多恶来,更会徘徊于野蛮与文明之间。但是中国自古称为“礼仪之邦”,虽说有点夸张,但大体符合事实。其中起作用的应该说是儒家思想。鲁迅在《孤独者》中曾很俏皮地说S城的公务员“仗着逐渐打熬成功的铜筋铁骨,面黄肌瘦地从早办公,一直到夜。其间看见名位较高的人物,还得恭恭敬敬地站起,实在都是不必衣食足而知礼节的人民”。不管对此是褒是贬,本来衣食不足不必“知礼节”“知荣辱”的人们,本来是应该带有点蛮性的民族,但被儒家训练成为“知礼节”“知荣辱”的宗法人,这是儒家的成就。而游民脱离了宗法,也就告别了儒家所倡导的意识形态,他们有着返回蛮性的倾向。“温良恭俭让”没有了,取代的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另外如宗法制度下,注重家族小集团,强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而儒家讲“君子群而不党”也深入士大夫之心。本来是应该讲“党”的民族,但孔子的说教在消解着这种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