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理性、牺牲的人格之美
人们都熟知范仲淹在《岳阳楼记》里的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却常忽略了文中的另一句话:“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前者是讲政治,怎样为政、为官,后者是讲人格,怎样做人。前者是讲政治观,后者是讲人生观。正因为讲出了这两个人生和政治的基本道理,这篇文章才达到了不朽。其实,一个政治家政治行为的背后都有人格精神在支撑,而且其人格的力量会更长久地作用于后人,存在于历史。
2009年5月,作者在深圳举办“范仲淹讲座”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物,指外部世界,不为利动;己,指内心世界,不为私惑。就是说:有信仰、有目标,有精神追求,有道德操守。结合范仲淹的人生实践,可从三个方面来解读他的人格思想。
一是独立精神——无奴气,有志气。
范仲淹有两句诗最能说明他的独立人格:“心焉介如石,可裂不可夺。”范仲淹于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生于徐州,出生第二年父亲去世,29岁的母亲贫无所依,抱着襁褓中的他改嫁朱家,来到山东淄州(今山东邹平县附近)。他也改姓朱,名朱说。他少年时在附近的庙里借宿读书,每晚煮粥一小锅,次日用刀划为四块,早晚各取两块,拌一点咸韭菜为食。这就是成语“断齑划粥”的来历。这样苦读三年,直到附近的书都已被他搜读得再无可读。但他的两个异父兄长却不好好读书,花钱如水。一次他稍劝几句,对方反唇相讥:“连你花的钱都是我们朱家的,有什么资格说话。”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心灵大受刺激。真是未出家门便感知世态之炎凉。他发誓期以十年,恢复范姓,自立门户。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23岁的范仲淹开始外出游学,来到当时一所大书院应天书院(今河南商丘县),昼夜苦读。一次真宗皇帝巡幸这里,同学们都争先出去观瞻圣容,他却仍闭门读书,别人怪之,他说:“日后再见,也不晚!”可知其志之大,其心之静。有富家子弟送他美食,他竟一口不吃,任其发霉。人家怪罪,他谢曰:“我已安于喝粥的清苦,一旦吃了美味怕日后再吃不得苦。”真是天降大任于斯人,自觉自愿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他在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中进士,在殿试时终于见到了真宗皇帝,并赴御宴。他不久调去安徽广德亳县做官,立即把母亲接来赡养,并正式恢复范姓。这时离他发愤复姓只用了五年。
范仲淹中了进士后被任命的第一个地方官职是到安徽广德任“司理参军”,就是审理案件的助理。当时地方官普遍贪赃爱财,人为制造冤案。他廉洁守身,秉公办案常与上司发生争论,任其怎样以势压人,也不屈服。每结一案,就把争论内容记在屏风上,可见其性格的耿直。一年后离任时,屏风上已写满案情,这就是“屏风记案”的故事。他两袖清风,走时无路费,只好把老马卖掉。
对历史上有骨气的人,范仲淹非常敬重。1037年,范第三次被贬赴润州(今江苏镇江)任上时,途中经彭泽拜谒唐代名相狄仁杰的祠堂。狄刚正不阿不畏武则天的权势被陷入狱,又贬为县令。范当即为其写一碑文,歌颂他:“呜呼,武暴如火,李寒如灰,何心不随,何力不回!我公哀伤,拯天之亡:逆长风而孤骞,愬大川而独航。金可革,公不可革,孰为乎刚!地可动,公不可动,孰为乎方!”
文字掷地有声。而当时作者也正冒着朝中的“暴火寒灰”,独行在被贬的路上。而他所描写的刚不可摧、方不可变,也正是自己的形象。
二是理性精神——实事求是,按原则办事。
范仲淹的独立精神绝不是桀骜不驯的自我标榜和逞一时之快的匹夫之勇。他是按自己的信仰办事,是知识分子的那种理性的勇敢。在我写瞿秋白的《觅渡》一文中曾谈到,这是一种像铁轨延伸一样的坚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