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年轻人便以这种不寻常的方式,为未来的精神异常埋下导火线,而且他的精神疾病在第二次发病后,已恶化到无法医治的程度。和其他许多案例不同的是,这个案例让我们看到,那些异质性的无意识内容看似突然浮现在意识里,其实绝非突如其来,而是无意识经过多年发展的结果。
这里还出现一个重要的问题:无意识作用存在于何处?具有什么性质?只要无意识作用仍停留在无意识里,人们当然就无从置喙,但它们有时却会显现出来:一部分经由症状,一部分则经由行动、看法、情绪、幻想和梦。观察这些现象所取得的材料,可以让我们间接掌握无意识作用和无意识发展,分别具有哪些性质和状况。当然,我们不该让自己陷入观察的错觉里,而应该确实认识到无意识作用的真正性质,尽管我们充其量只能略知其梗概。
“人们所创造出来的思想既无法深入自然的核心”,也无法深入无意识里。但我们却知道,无意识从未停止本身的活动。它似乎一直处于运作状态;即使我们已经入睡,都还会做梦呢!许多人虽然声称自己通常不做梦,但这样的说法很可能是因为他们根本无法记得自己的梦。这似乎是个显著的事实:在睡着时说梦话的人,不是无法想起与梦话相应的大部分梦境,就是根本无法想起自己曾经做梦的事实。在一整天里,我们肯定会偶尔失言,会无法记得在其他时候可以轻易回想起来的内容,会有某种莫名其妙的情绪袭上心头,等等。这些其实都是相关的无意识活动出现的征兆。无意识活动会在夜间直接出现在人们的梦里,但在白天却会受到意识的阻碍,只是偶尔才会有所突破罢了。
我们可以依据目前所累积的经验指出,无意识作用和意识之间存在着补偿关系。我之所以特别使用“补偿”这个词语——而不是“对比”——是因为意识与无意识不一定相互对立,而是相互补充,进而充实了本质我(Selbst)这个整体。在这层定义下,本质我就是一个凌驾于意识的自我(bewußtesIch)的重要存在。本质我同时包含了意识心理和无意识心理,因此几乎等同于人格,而人格也就是我们本身。我们或许可以设想自己拥有部分的心灵(Teilseelen),这么一来,我们就很容易——举例来说——把我们本身视为人格面具;至于厘清我们本身就是本质我,则已超出我们所能设想的范围,毕竟这样的认知或许还需要某一部分心灵具有领会整体心灵的能力。我们其实无法期待自己真的可以意识到本质我,因为,不管我们能意识到什么,大量不确定和无法确定的(亦隶属于完整的本质我的)无意识总是还存在着。由此可见,本质我始终是一个凌驾于我们之上的重要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