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更斯(CharlesDickens,1812~1870)宅,在“西头”,现在是热闹地方。迭更斯出身贫贱,熟悉下流社会情形;他小说里写这种情形,最是酣畅淋漓之至。这使他成为“本世纪最通俗的小说家,又,英国大幽默家之一”,如他的老友浮斯大(JohnForster)给他作的传开端所说。他一八三六年动手写《比克维克秘记》(《PickwickPapers》),在月刊上发表。起初是绅士比克维克等行猎故事,不甚为世所重,后来仆人山姆(SamWeller)出现,诙谐嘲讽,百变不穷,那月刊顿时风行起来。迭更斯手头渐宽,这才迁入这宅子里,时在一八三七年。
他在这里写完了《比克维克秘记》,就是这一年印成单行本。他算是一举成名,从此直到他死时,三十四年间,总是蒸蒸日上。来这屋子不多日子,他借了一个饭店举行《秘记》发表周年纪念,又举行他夫妇结婚周年纪念。住了约莫两年,又写成《块肉余生述》《滑稽外史》等。这其间生了两个女儿,房子挤不下了;一八三九年终,他便搬到别处去了。
屋子里最热闹的是画,画着他小说中的人物,墙上大大小小,突梯滑稽,满是的。所以一屋子春气。他的人物虽只是类型,不免奇幻荒唐之处,可是有真味,有人味;因此这么让人欢喜赞叹。屋子下层一间厨房,所谓“丁来谷厨房”,道地老式英国厨房,是特地布置起来的——“丁来谷”是比克维克一行下乡时寄住的地方。厨房架子上摆着带釉陶器,也都画着迭更斯的人物。这宅里还存着他的手杖,头发;一朵玫瑰花,是从他尸身上取下来的;一块小窗户,是他十一岁时住的楼顶小屋里的;一张书桌,他带到美洲去过,临死时给了二女儿,现时罩着紫色天鹅绒,蛮伶俐的。此外有他从这屋子寄出的两封信,算回了老家。
这四所宅子里的东西,多半是人家捐赠;有些是特地买了送来的。也有借得来陈列的。管事的人总是在留意搜寻着,颇为苦心热肠。经常用费大部靠基金和门票、指南等余利;但门票卖的并不多,指南照顾的更少,大约维持也不大容易。
通过写宅子内物品的来源,突出对这些宅子的维持的不易。
格雷(ThomasGray,1716~1771)以《挽歌辞》(《ElegyWritteninaCountryChurchyard》)著名。原题中所云“作于乡村教堂墓地中”,指司妥克波忌士(StokePoges)的教堂而言。诗作于一七四二格雷二十五岁时,成于一七五○,当时诗人怀古之情,死生之感,亲近自然之意,诗中都委婉达出,而句律精妙,音节谐美,批评家以为最足代表英国诗,称为诗中之诗。诗出后,风靡一时,诵读模拟,遍于欧洲各国;历来引用极多,至今已成为英美文学教育的一部分。司妥克波忌士在伦敦西南,从那著名的温泽堡(WindsorCastle)去是很近的。四月一个下午,微雨之后,我们到了那里。一路幽静,似乎鸟声也不大听见。拐了一个小弯儿,眼前一片平铺的碧草,点缀着稀疏的墓碑;教堂木然孤立,像戏台上布景似的。小路旁一所小屋子,门口有小木牌写着格雷陈列室之类。出来一位白发老人,殷勤地引我们去看格雷墓,长方形,特别大,是和他母亲、姨母合葬的,紧挨着教堂墙下。又看水松树(yew-tree),老人说格雷在那树下写《挽歌辞》来着;《挽歌辞》里提到水松树,倒是确实的。我们又兜了个大圈子,才回到小屋里,看《挽歌辞》真迹的影印本。还有几件和格雷关系很疏的旧东西。屋后有井,老人自己汲水灌园,让我们想起“灌园叟”来,临别他送我们每人一张教堂影片。
1935年3月21~23日作
美文解读
访古寻幽当然也是旅游的一个重要内容。朱自清用文字引领读者到伦敦的几处名人故居寻访一番。如果是泛泛介绍,比如,生于何时、哪里人、代表作是什么、何时去逝等等,不太容易吸引人。朱自清这篇散文除了介绍基本情况外,最大的亮点在于他“讲故事”,讲名人的故事。比如说到济兹的时候,他讲述了济兹写作《夜莺歌》的故事、济兹的爱情故事和他病逝前后的故事。这样,名人就不是一个抽象的符号,而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了。
本文写的是外国名人故居,却是从杜甫诗、《水经注》 和《孽海花》起笔,除了令中国读者感觉亲切贴近外,还有对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