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已述,李沖、拓跋澄和皇后冯氏分别是汉族士族、拓跋宗室和皇室中具有权势与能力的代表人物。以下所述北魏国都南迁的实践会证明,孝文帝选择他们三位为迁都事业的襄助者是十分恰当的。
先看李沖在北魏国都南迁中的作用。前节所引《李沖传》记载:
高祖初谋南迁,恐众心恋旧,乃示为大举,因以胁定群情,外名南伐,其实迁也。旧人怀土,多所不愿,内惮南征,无敢言者,于是定都洛阳。沖言于高祖曰:“陛下方修周公之制,定鼎成周。然营建六寝,不可游驾待就,兴筑城郛,难以马上营讫。愿暂还北都,令臣下经造,功成事讫,然后备文物之章和玉銮之响,巡时南徙,轨仪土中。”高祖曰:“朕将巡省方岳,至邺小停,春始便还,未宜遂不归北。”寻以沖为镇南将军,侍中、少傅如故,委以营构之任。改封阳平郡开国侯,邑户如先。车驾南伐,以沖兼左仆射,留守洛阳。[12]
由这段记载知道,李沖既是经造新都的建议者,又是营构宫室的主持者。
李沖建议经造新都的时间是孝文帝刚刚定计南迁之际,此事在《魏书》卷7下《高祖纪下》也有相应的记载。该纪太和十七年冬十月条称:
戊寅朔,幸金墉城。诏征司空穆亮,与尚书李沖、将作大匠董爵经始洛京。[13]
从这条记载知道,与李沖共同从事“经始洛京”者,还有穆亮与董爵二人,而且穆亮的名次出现在李沖之前。
穆亮出身于显赫的鲜卑贵族穆氏家族,在孝文帝之父献文帝时起家为侍御中散,后尚中山长公主,拜驸马都尉,封赵郡王,加侍中、征南大将军。文明太皇太后冯氏临朝听政,穆亮官至司空,参议律令。孝文帝亲政以后,穆亮也备受重用。《魏书》卷27《穆崇传附穆亮传》记载:
及车驾南迁,迁武卫大将军,以本官董摄中军事。高祖南伐,以亮录尚书事,留镇洛阳。[14]
北魏王朝是拓跋部族建立的政权,经造新都则是国家大事,朝廷必然要派鲜卑贵族参与领导,以监督工程的进展。穆亮受诏“经始洛京”,正是作为这样的鲜卑贵族代表,不过他在经造新都中的作用侧重于督察方面。所以,虽然因族别与职位的关系穆亮的名次排在李沖之前,但是并不影响我们对于“营构之任”是由李沖主持的判断。
至于将作大匠董爵,在《资治通鉴》卷138《齐纪》永明十一年(即北魏太和十七年)十月戊寅“魏主如金墉城”条下被写作“董尔”。胡三省为此出注曰:“《北史》作董爵。”[15]查阅《北史》卷3《魏本纪第三》太和十七年十月条下,“董尔”确实作“董爵”[16],这与上引《魏书》卷7下《高祖纪下》相对应的部分中所记是一致的。但是,《北史》卷90《艺术列传下·蒋少游传》记载:
少游又为太极立模范,与董尔、王遇等参建之,皆未成而卒。[17]
则知《北史》并非没有董尔其人。而《魏书》卷91《术艺列传·蒋少游传》中也有相同的记载,即同样出现了名董尔者[18],这当然是《魏书》的《蒋少游传》抄录自《北史》的《蒋少游传》的缘故,对此宋人已经指明[19]。董爵官为将作大匠,而董尔则具有与蒋少游、王遇等参建太极殿的经历,董爵的职官与董尔的职事是相一致的;而且,《资治通鉴》及胡三省注与《北史》《魏书》的纪和传都能够互相参证,这就难免令人猜测董尔与董爵可能是同一人。董尔也好,董爵也罢,作为参与营构洛阳宫室的角色,其地位与作用肯定低于李沖。这不仅可以从前引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十月诏令中李沖排名在前看出,而且也可以根据前节所引《李沖传》中记载着李沖在董尔或董爵之前就已经领将作大匠之职而得证。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对于孝文帝宏大的迁都计划,主持营构新都的李沖在事先却毫不知情。《李沖传》记载:
高祖初谋南迁,恐众心恋旧,乃示为大举,因以胁定群情,外名南伐,其实迁也。旧人怀土,多所不愿,内惮南征,无敢言者,于是定都洛阳。[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