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寿笔下的所谓北朝,其范畴涵盖着自北魏兴起到隋朝灭亡之间诸政权所占据的广阔时空。换而言之,通过李延寿的界定,北方众多政权被视为有机相联的整体,框定在一个总称为北朝的范畴之中。李延寿所云“凡三代”,指魏、周、隋三家朝代,包括历史学上的北魏、西魏、北周和隋四个政权。在他看来,西魏承袭了北魏的衣钵,二者是合为一体的朝代。三代以外,还有所谓“兼”出的旁支,即东魏和北齐,虽然它们与西魏和北周形成东西对立的局面,但同时又与南方对峙,也应该包含在北朝之内。于是,在确定北朝一词范畴的基础上,李延寿建立起北朝历史系统。
与南朝相比,北朝的发展轨迹更加错综复杂,所以建立北朝历史系统也更加必要。北朝历史系统具有独特的时代价值,它是从政治分裂走向空前统一的时代,也是从民族共处走向民族融合的时代,还是汉族的宗族经颠沛流离而顽强发展的时代,可见李延寿将北朝一词从单个政权的称谓升华成为学术术语的工作是十分有意义的。[14]
李延寿之后,北朝一词作为历史学科术语而沿用起来,从此屡见于正史及其他著述之中。例如,《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御史台条下注曰:
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名兰台,梁、陈、北朝咸曰御史台。[15]
又如,同书卷45《舆服志》曰:
宴服,盖古之亵服也,今亦谓之常服。江南则以巾褐裙襦,北朝则杂以戎夷之制。[16]
显然,这两条史料中的所谓北朝,包括相应时代的诸政权,而非具体指代北方某个政权。
不过,李延寿界定的北朝范畴并非没有值得斟酌之处。作为学科术语,北朝一词是因南北分裂局面而产生的。然而,隋朝自大定元年(581年)起至大业十四年(618年)止历时38年,其间隋文帝于开皇九年(589年)年统一大江南北,则隋朝有四分之三的时间处于中华全境统一的状态。何况,隋朝与唐朝盛世的联系更为紧密。所以,作为时代而言,北朝一词在现代历史研究中一般是指北魏、西魏-北周和东魏-北齐的集合,而将隋朝排除在外了。现代历史研究中,关于中国古代史的断代划分正是贯彻了这样的思想,在秦汉时代之后是魏晋南北朝时代,在宋元时代之前为隋唐时代,这样的划分将隋朝泾渭分明地与南北朝区分开来,而与唐朝组合在一起。
中国古代史的断代,是顺着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大势,按照各个阶段最为突出的特点加以划分的。然而,具体而言,毕竟隋朝出自北周,在其消灭陈朝之前属于与南朝对峙的北朝无疑,所以李延寿将隋朝列入北朝之中也并非完全出于顾及隋朝完整性的原因,因为撇开隋朝会给具体的考察与表述带来诸多不便。于是,就有了将隋朝割裂开来的变通性修正,这方面的代表是《中国历史大辞典》之“魏晋南北朝史卷”中的“北朝”词条。该词条称:
北朝,时代名。指十六国以后,北方先后建立的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和南北统一以前的隋朝。[17]
这样的时代界定,显然是试图既顾及传统之朝代观念又虑及现代之科学概念的做法。
上述对于北朝一词界定的三种做法均有各自的理由,在单独使用时都无不便。然而,当北朝一词与南朝一词相遇的时候,就不得不做出恰当的抉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