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以为,1898年10月4日璞科第称张请求“再付他一万五千两”,可能实有其事,惟与租借旅大事似无关系。精通汉学的璞科第以商人身份长期活动于北京官场,结交权贵,侦探各种消息,从事间谍活动,[81]他与张荫桓也有一定交往。张下狱后家产被查抄,复遭狱吏勒索,经济陷入困境,[82]向璞科第求援不是没有可能的。按照俄国人的说法,巴甫洛夫同意张的请求是“因为可以使以前在张荫桓手下中国官吏对我国有良好的印象,可能以后对我国有用”,[83]这里并没有说与兑现租借旅大时的许诺有什么关系,而是出于拉拢这位联系人、培植亲俄势力的政治目的。[84]另外,根据俄国财政部档案,1898年5月和11月(俄历)俄方曾两次付给张总计“五万一千一百七十一卢布一戈比”的款项,这笔钱是由李鸿章基金中支出的,但是否确实与旅大交涉有关,罗曼诺夫交代的也不很清楚,很可能是利用档案本身不全的缘故。5月的这笔开销未必与租借旅大相关,从张荫桓戊戌日记分析,很可能与柳太铁路有关。像张氏这样在清季购买舰艇、举借洋债等涉外商业活动中分润佣金、收受回扣的当权派官员,铁路矿务同样是取财之道,璞科第以商人的身份代表华俄道胜银行为促成柳太铁路事贿赂张荫桓,似非意外之事。由此联系起来分析,外交部档案称10月4日俄方同意予以张1.5万两,或许就是财政部档案里所说的11月(俄历)那次付款。可能因为有前一次付款,所以又有后来“(请求?)再付他一万五千两”之事,这是目前条件下我们对俄国档案之间相互矛盾所能作出的唯一解释。可以推断,张荫桓与俄国人之间的金钱因缘多与中俄间的经济活动有关,他似乎不会利用像租借海港这样纯粹涉及国家主权的重大问题去牟取私利。理由很简单,在与洋人的交往中,很多像张荫桓这样的官员通过介入商务活动获取利益才最安全便捷和“心安理得”,当然,按照现代的说法,这其中也包含着滋生腐败的权力寻租问题。
原载《学术界》2003年第2期
[1] 北京大学徐万民教授、翁同龢纪念馆朱育礼先生及上海学者姜鸣先生对本文提出了修改意见,谨此致谢。
[2] 该日记原稿由广东学者王贵忱先生收藏,整理标点后曾连载于《广州师院学报》1987年第3、4期和1988年第1、2期。1999年,澳门尚志书舍影印出版了该日记,取名张荫桓《戊戌日记手稿》,王贵忱先生对注释也进行了新的校订,本文所用张日记即该手稿本。
[3] 该书中译本于1976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由傅正翻译。以下引述维特回忆录均据该版本。
[4] 《维特伯爵回忆录》,傅正译,7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5] 该版本的中译本取名《俄国末代沙皇尼古拉二世——维特伯爵的回忆》,由张开翻译,于1983年和1985年由新华出版社分两册出版。
[6] 张蓉初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207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
[7] 张蓉初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209页。
[8] 张蓉初译:《红档杂志有关中国交涉史料选译》,211~212页。
[9] 该文刊载于《阶级斗争》(彼得格勒,俄文)1924年第1、2期合刊,第77~126页。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左凤荣女士在俄从事学术访问期间特代为复制了此文;北京大学历史系李伟丽同学帮助翻译了部分内容,在此一并致以谢忱。
[10] 《阶级斗争》1924年第1、2期合刊,124页。
[11] 该书由列宁格勒叶努基杰东方学研究所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