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王闿运:《湘军志·水师篇第六》,78页。
[4] 曾国藩:《致沅弟》,《曾国藩全集》第20册《家书》(二),919页。
[5] 曾国藩:《致吴廷栋》,《曾国藩全集》第22册《书信》(二),1102页。
[6] 曾国藩:《复左宗棠》,《曾国藩全集》第22册《书信》(二),870页。
[7] 曾国藩:《致郭嵩焘》,《曾国藩全集》第22册《书信》(二),969页。
[8] 曾国藩:《钦奉训饬懔遵覆陈片》,《曾国藩全集》第2册《奏稿》(二),1234页。
[9] 曾国藩:《与塔齐布》,《曾国藩全集》第21册《书信》(一),454页。
[10] 以上见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20,《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第7册,269、270~272、274页。按:破城20余日,赵氏入城循秦淮西行,所过之处,“死尸已十去八九,犹臭秽不可堪”。
[11]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27,《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第7册,333页。
[12]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2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第7册,281页。按:“常”指常州,“松郡”指松江。
[13] 曾国藩:《复吴质庵》,《曾国藩全集》第26册《书信》(六),4499页。按:“宁、池、太、广”分指宁国、池州、太平、广德四府。
[14] 毛祥麟:《甲子冬闱赴金陵书见》,《墨余录》卷1,18~1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15] 柯悟迟:《漏网喁鱼集》,98~99页。覃玉成:《宜北县志》第八编,民国二十六年刊。
[16] 程其钰:《嘉定县志》卷4,光绪八年刊;李芸国:《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首序文,光绪六年刊。
[17] 以上见《曾国藩全集》第26册《书信》(六),4415、4443、4463、4528页。
[18] 曾国藩:《沈葆桢截留江西牙厘不当仍请由臣照旧经收充饷折》,《曾国藩全集》第7册《奏稿》(七),3997页。按:奏销制度成为具文也是户部之权日轻的表现之一。
[19] 罗玉东:《中国厘金史》上册,2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
[20] 赵烈文:《能静居日记》卷27,《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续编·太平天国》第7册,327~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