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上帝教毕竟是一神教。在洪秀全看来,若想在中国社会确立独尊上帝的局面,就不得不设法消除多神崇拜、偶像崇拜在民间的影响,尽管上帝教与基督教中的“上帝”并不是同一个概念。[2]早在《原道觉世训》一文中,洪秀全便严厉抨击佛、道两教,逐一批驳了佛教的阎罗注生死说和道教的神仙方术。不过,洪秀全并没有就佛、道教义做进一步的批驳。他之所以抨击中国本土宗教,主要是从反对偶像崇拜的角度出发的。洪秀全强调指出,上帝在六日内造成天地山海人物,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世人只有敬拜上帝,才能升入天堂享永福;反之,邪神偶像都是用木石泥团纸画做成的蠢物,有口不能言,有鼻不能闻,有耳不能听,有手不能持,有足不能行,世人倘若跪拜这些偶像便是惹鬼,将会被鬼缠捉,罚落十八层地狱受永苦。该文首次提出了“老蛇”“阎罗妖”“东海龙妖”概念,说“阎罗妖乃是老蛇,妖鬼也,最作怪多变,迷惑缠捉凡间人灵魂”,“东海龙妖即是阎罗妖变身”,而邪神偶像都是它们的“妖徒鬼卒”;正告“皇上帝乃是真神也,尔世人跪拜各偶像正是惹鬼”。[3]于是,蛇、阎罗妖、东海龙妖三位一体,被列为上帝教中的魔鬼头子,即上帝的冤家对头。蛇是《圣经》中原有的魔鬼概念,而阎罗王、东海龙王均是民间妇孺皆知的佛教神灵。洪秀全将后者列为妖魔头,突出体现了其排斥一切异教神灵的强硬立场。鉴于佛教神灵在民间的影响最为深远,除了将阎罗王、东海龙王列为妖魔头外,洪秀全等人还将菩萨作为邪神偶像的代名词,并称为“菩萨偶像”。《原道觉世训》有云:“尔凡人却另立各偶像,另求保佑有得食有得穿,曰:‘我菩萨灵。’”由杨秀清、萧朝贵联名颁布的一道檄文亦云:“魔鬼者何?就是尔等所拜祭各菩萨偶像也。各菩萨偶像者何?就是蛇魔红眼睛阎罗妖之妖徒鬼卒也。”[4]
正是由一神教或一帝教的性质所决定,上帝教独尊上帝,极力排斥偶像崇拜,并将这一信条列为十款天条的首要内容。十款天条既是上帝教的宗教戒律,同时又是太平天国的最高法律,系参照《旧约》中的摩西十诫而订立。摩西十诫前两条的内容依次为“除耶和华外,不可信奉别的神”“不可雕刻和崇拜任何偶像”。洪秀全在《原道觉世训》一文中曾引经据典地指出:“考《旧遗诏书》,皇上帝当初下降西奈山,亲手缮写十款天条在石碑上,付畀摩西。皇上帝亲口吩咐摩西曰:‘我乃上主皇上帝,尔凡人切不好设立天上地下各偶像来跪拜也。’今尔凡人设立各偶像来跪拜,正是违逆皇上帝旨意。”1852年正式刊行的《天条书》则详列十款天条的内容,其第一、第二天条分别为“崇拜皇上帝”“不好拜邪神”,并附注云:“皇上帝曰:‘除我外,不可有别神也。’故皇上帝以外皆是邪神,迷惑害累世人者,断不可拜。凡拜一切邪神者,是犯天条。”[5]按照太平天国刑律的规定,“凡《天条书》中各条如有违犯,斩首不留”[6]。由此可以看出洪秀全等人査禁偶像崇拜的严苛程度。
总之,为了确立独尊上帝的局面,洪秀全等人在起义立国后,以法令的形式严禁民间沿袭偶像崇拜的习俗,并延续早年捣毁象州甘王像的举措,贬斥一切偶像为“死妖”或“泥妖”,寺庙为“妖庙”,在太平军足迹所到之处,掀起一场狂飙式的毁灭偶像运动。
对于这种激进政策,太平天国领导中枢起初态度一致,后来随着人员的重组,才稍有意见分歧。干王洪仁玕于1859年春开始总理朝政。他反对偶像崇拜的态度同样十分坚决,但并不赞同一味毁坏神像及其建筑的做法,主张对庙宇寺观采取禁而不毁的政策,“既成者还其俗,焚其书,改其室为礼拜堂,借其资为医院等院”[7]。太平军经略苏南期间,常熟乡下的一座猛将庙便被改成了天父堂。[8]猛将是刘猛将军的省称,系民间崇祀的驱蝗神。不过,有关变通使用庙宇的记载极为罕见。据此推测,干王的建议远远没有被广泛采纳。
忠王李秀成的态度与干王比较接近。占领苏州之初,城西南30里外的吴县木渎镇民团聚众对抗,太平军大队人马前去围剿,事后纵火焚烧,邻近的灵岩梵刹因此而沦为废墟。灵岩寺位于灵岩山半山腰的平坦处,是一座千年古寺,系在春秋时期吴王阖闾为越女西施所修“馆娃宫”的旧址上建成,山上另有吴王井、西施洞、琴台等遗址。忠王闻讯大怒,“以为不当毁名胜”,下令将40多名肇事者斩首,以儆效尤。[9]
然而,在毁灭偶像政策没有丝毫变更的背景下,庙宇寺观、名胜古迹连带遭殃的事情在所难免。因此,洪仁玕、李秀成的上述主张或态度并不能使局面失控的状况有所改观。
据《天兄圣旨》卷一记载,戊申年(1848年)冬,天兄降托萧朝贵下凡后,与洪秀全有过一次对话,其中特意谈到观音:“天王曰:‘观音是好人否乎?’天兄曰:‘他是好人。他今在高天享福,亦不准他下凡矣。’天王曰:‘观音在高天享福,天兄呼他为何乎?’天兄曰:‘我呼他为妹。’天王曰:‘我呼他为何乎?’天兄曰:‘亦是呼他为妹。’”[10]观音是“观世音”的略称,佛教菩萨名。与早期文献斥观音菩萨为“妖鬼”相比,这段文字不仅明确肯定观音是“好人”,而且洪秀全还与观音以兄妹相称,前后的定位有天壤之别。考《天兄圣旨》一书于天历庚申十年(1860年)八月至十月出版,而且照例事先要经过洪秀全的亲自审订。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洪秀全已完全改变对佛教神灵的态度,并对毁灭偶像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呢?答案是否定的。据同书记载,在谈论观音之前,天兄与洪秀全首先谈到了孔子,这对正确理解该书对观音的重新定位很有启示。天兄提及孔子在高天被捆绑鞭打、罚跪的情节,表示:“他从前下凡教导人之书,虽亦有合真道,但差错甚多。到太平时,一概要焚烧矣。孔丘亦是好人,今准他在天享福,永不准他下凡矣。”反孔是太平天国文化政策的一个主要特征。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明确指斥孔子为“妖”,宣布孔孟诸子百家之书为“妖书邪说”,严禁民间买卖藏读,并大举焚毁古书。此刻借《天兄圣旨》一书宣布“孔丘亦是好人”,仅是洪秀全为缓解民间的对立情绪而被迫摆出的一种温和姿态,但他反孔的真实心态并没有随之软化,所以直到太平天国覆灭,孔孟经书始终没有被解禁。《天兄圣旨》对观音的表述与此类似。另据该书记载,在与洪秀全对话后,天兄随即吩咐黄权政父子“毁除家中各邪神”“尔回去毁除各邪神”,也正说明了这一点。一则时人记载亦云,洪秀全后期曾经颁布一道“禁诏”,其中包括“土、木、石、金、纸、瓦像,死妖该杀六样”[11],即明令由这六种材料制成的神像均在毁禁之列。
综上所述,从起义立国直至最终败亡,太平天国一直推行激进的毁灭偶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