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舞台指令,埃利斯提及母亲时“语气带着充满深切痛苦的讽刺”(D Ⅱ 91)。他最多在讽刺中闪现出内心的痛苦,而讽刺以距离化的反思冲淡并部分瓦解痛苦。恶心这一强烈情绪消弭快乐与痛苦之间的差别,宣告两者均无价值。由于两者之间的对立被消解,埃利斯回忆往事时,无法理解自己先前的渴望和痛苦。这从他与恋爱相关的两个伤疤可以看出,它们都是他自愿给身体施加痛苦的结果,保留着关于恋情的记忆。尽管如此,这两次自伤行为从操作方式、效应及意义来看大相径庭。第一起事件发生在伊瑟碧尔面前,是她难忘的回忆,她在与埃利斯重逢时旧事重提,希图以此点燃他的往日**:
你当时没有问,你只是说:
我现在所做,是为了证明,
我爱你,以便你相信我:
别无所求。[…]
你弯下腰,地上有块红瓦片,
坚硬的陶土制成,你就这样
疯狂地割破手,沉重的鲜血汩汩流。(D Ⅱ 91)
对埃利斯来说,用语言宣告爱情尚不够,言辞必须配以自伤行为才能具备足够的表达强度,充分证实情感的浓烈。瓦片切割入手的痛苦印证着爱的深厚,自伤行为造成鲜血横流:“‘血液’是物质媒介,具有蓬勃力量:它保障真正的在场和本真性。”[6]通过伤口和鲜血这显而易见的双重符号,这一行动的表现意味十足。在语言加身体的爱情告白中,埃利斯将痛苦作为表达手段坦然承受。[7]这一出于青春**的自伤举动充满爆发力、戏剧性,行为本身是关键,疤痕不过是其附属品和必然结果;在第二起由埃利斯自叙的自伤行为中,伤疤则是目的。他当海员时曾与一位雅瓦女孩有一场风云露水,女孩希望他身上留下关于这份恋情的印记。他为此灼烧出胳膊上的烙印:
在镜子前
我把它做好,用的是针
掺上粉末揉进。(D Ⅱ 93)
由于伤疤的制作过程不发生在恋人面前,也没有伴以爱情告白,而是独自完成于镜前——不乏自恋意味,这一行为缺乏真情与**。初恋时的自伤具有述行性质,这里对身体印记的制作则只关涉记忆范畴,性质上接近于纹身,“具有独特的模棱两可,即介于伤痛体验和可阅读——档案式储存——的符号之间”[8]。埃利斯用针和粉末所制成的伤疤是为了满足雅瓦女孩的愿望,她看见这一身体印记时高兴得大笑。这一讨好行为暂时掩盖他俩在恋爱关系中的不平等地位:埃利斯不仅称她是可怜的狗,也如此粗暴地对待她:“有一次我用脚踹她,就像踹狗一样……”(D Ⅱ 93)正因为她明白恋情的转瞬即逝,或言之,她越是怀疑埃利斯情感的持久与忠诚,就越发恳求他在身上留下不变的印记。这符合纹身的悖谬结构,即摇摆于长久和短暂之间:“纹身的持久性首先象征和表达向往,所向往的是关系的持久与继续,[…]却并不象征较长维系的关系。”[9]
埃利斯胳膊上的“僵死”符号完成作为记忆支撑的功能,让他回想起这段过往情事。他手上的伤疤作为青春**的印记留存下来,但引发伤疤的**已**然无存。在他眼里,伊瑟碧尔与匿名的雅瓦女孩不再有区别。爱情原本和友情、亲情一样,能在人与人之间建立稳定的纽带,关于青春**的回忆却也不能给他内心带来转机:“埃利斯曾为了证明爱而想出的符号丧失与它所指情感的关联,只是作为僵死的残余存留下来,唯独能证明的是爱情已死。”[10]埃利斯感到的是身体的陌生化:
我可以好几个钟头看我的手
梦想这双手所属的
那个陌生男人。(D Ⅱ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