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古巴党内对于实行什么样的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着分歧。以切·格瓦拉为代表的激进派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是全盘国有化、高度集中、经济计划化和加速工业化,主张通过国家财政拨款来发展生产。以拉斐尔·罗德里格斯为代表的温和派认为,国家要对财政、计划、贷款实行严格控制,主张各企业以自筹资金为主来发展生产,在分配上主张实行计件工资,贯彻按劳分配、重视物质奖励的原则。由于格瓦拉在古巴革命和党内的崇高地位,激进派主导了古巴政府的政策。1961年古巴政府提出了“工业化—加速工业化”计划,强调要集中办工业,建立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主张发展多种工业门类,甚至要实现钢铁自给。[29]
然而,古巴的工业化计划虽然雄心勃勃,但由于资金短缺,在实践中是有心无力的。这不仅是由于美国实行的经济封锁,更是由于古巴导弹危机后古苏关系的降温。苏联选择冷却与古巴的关系,主要考虑的是避免引起美国过度紧张的情绪;古巴选择冷却与苏联的关系,主要担心的是古巴成为美苏争霸的牺牲品。
1967—1968年,古巴遇到了严重困难。国内经济增长缓慢,人民生活水平止步不前,怨声四起;国际上,古巴向拉丁美洲输出革命四处碰壁。重新获得苏联的大量援助,对于古巴来说变得至关重要。1968年,苏军镇压“布拉格之春”后,卡斯特罗找到了与苏联重修友好的机遇。卡斯特罗对苏联的公开支持,换来了古苏关系的又一个“蜜月期”。此后,古巴领导人多次表示,古巴对外政策的基础是“与苏联牢不可破的历史性结盟”。
1972年古巴加入“经互会”,确定了依靠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来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方针。加入“经互会”后,古巴参照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模式,进行了经济体制的改革。根据这一体制,古巴逐渐完善和加强国家计划体制,加强中央计划委员会的职权,注意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企业作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自筹资金制,使企业有较大的自主权;利用价值规律和其他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古巴加强了宏观经济管理,恢复了由中央计划委员会制订的三年经济计划,1976年起又开始执行五年计划;恢复了预算制度,并陆续设立了国家财政、统计、价格等委员会,建立了全国财会体系,整顿了银行。[30]同时,古巴还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全面效仿苏联。
然而,古巴在这段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第一,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问题。古巴的经济体制主要是仿效苏联模式。苏联模式具有鲜明的时效性,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是在初始阶段正面效应大,负面效应小。随着时间的推移,苏联模式的正面效应逐渐减弱而负面效应日益增强,总体上看会越来越阻碍现代化。比如,计划经济模式的管理方式是粗犷型的,弊端在企业建成之后就暴露无遗。对于管理者来说,最重要的业绩不是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是如何完成上级布置的计划任务。科技创新也不是必需的,科技创新得不到鼓励,经济发展就会出现停滞。然而,当时古巴对于克服这种体制的弊端是做得不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