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这种融洽的鱼水关系在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之后并没有能一直保持下来。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种关系也很难甚至根本不可能保持下来,主要是因为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太大。从理论上说,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最大的优越性就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可是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人民群众能看到的不是自己当家作主,而是它的先锋队共产党代而为之。从共产党人的角度看,共产党员有了至高无上的而且是没有任何挑战的权力,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自身的利益决定人民的一切,有条件为自己谋福利、争权益,特权思想、行为和阶层逐渐出现和形成。前南斯拉夫的一位领导人吉拉斯(又译密洛凡·德热拉斯)是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中较早地批评共产党官僚化的人之一,他写过一本十分有名的书《新阶级》,后来成为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其实,吉拉斯写了好几本书,其中三本的内容刚好揭示了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党群关系演变的内涵。这三本书的名字是《新阶级》、《不完美的社会》和《新阶级的堕落》,他说的是一些党员干部因特权而成为一个新的阶级,理想的社会主义国家因这个特权阶级而变成有缺陷的,终致这个特权阶级的毁灭。于是,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由于环境变迁、制度的缺陷而逐渐发生变化。共产党中的领导干部拥有特权并使之制度化,这些特权使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变成浮在“水”面上的“油”,成为凌驾于人民群众头上的主子、老爷,而人民群众以无奈和失望的心境背负着他们,慢慢地,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转变为“油水关系”。
随着单独执政地位的巩固,苏联及东欧各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特权阶层以及这些具体化的表现逐渐显现出来,而且越发展越甚,甚至制度化。
第一,领导干部的有形或无形的高薪。从社会管理和行政管理角度说,不同的角色肯定会有不同的报酬,地位越高的人薪金多似乎无可非议。可是,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和苏联东欧的现实社会主义有太多的理想成分,诸如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是人民的公仆,人民群众是主人等。在这些华丽言语的映衬下,本来合理的并应有合理制度保证的报酬之差就成为不合理的了,成为特权思想、特权行为和特权阶层的重要标签之一。
从20世纪30年代起,苏联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实行高薪制。1934年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比例是30∶1,而到了1953年已达到了50∶1。当时,苏联还实行了兼职取酬制度,一个人可以兼任几个职务并领取几份报酬。这样,党员干部和普通劳动者之间物质报酬的距离就拉开了,部长的月薪比普通工人的月工资高达50多倍,如果再算上兼职报酬,实际差距就更大。苏联还长期实行向领导人员秘密发放工资附加款,即后来遭到人们大量抨击的“大信封”制度。领导干部每月都会收到一个装有许多钞票的大信封,里面的钱从几百到几千卢布不等,钱的多少取决于职务的高低,在数量上一般相当于公开工资的1—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