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捕风捉影的故事,在当时不仅口耳相传,而且刊诸枣梨,印成书籍。关于王氏和万历相遇时的年龄问题,在定陵发掘中得到了澄清。因为孝靖椁板的西面有一墓志,用铁箍箍住。她死后安葬时仅为皇贵妃,无谥册[1]谥宝[2],仅有墓志;迁葬时已具册宝,但原有的墓志也一起随棺椁迁来,上面清楚地记载着她的出生年月。据此推算,她和万历相遇那年刚刚16岁,万历18岁。志文“以四十年七月十七日卜葬”句中,“四十”“七”“十七”五个数字字体与志文并不相同,显然是臣僚做好志文后便刻石,空出日期,入葬时再补刻的。以《明史》和墓志相对证,年月上亦有出入。如墓志上册封恭妃在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明史》却载四月;死在三十九年(1611年),《明史》载四十年(1612年)。墓志的出土,更正了《明史》的错误之处。
孝靖皇后木谥宝
孝靖皇后木谥宝铭
工作人员在揭去谥册。自右至左分别为庞中威、李树兴、祝福祥(外聘工程师)、刘精义、罗钢
打开孝靖皇后的棺木,发掘人员首先看到的是一床平铺的织锦经被,呈鹅黄色,织杂花,锦上有朱红色经文。由于时代久远,经文字迹辨认不清,仅中部残存的“南无阿弥……”还可依稀认出。
掀开锦被,不见尸体,却塞满了织锦、金、银、玉等殉葬品。似乎不是盛放尸体的棺木,倒是一个珍宝仓库,各种美妙绝伦的艺术品和价值连城的宝器,构成了一个色彩纷呈的世界。
考古人员提取孝靖皇后棺内下层中的提梁大银壶。右起:赵其昌、刘精义、李树兴、冼自强(刘精义提供)
考古人员正在清理孝靖皇后棺内文物。右起:赵其昌、冼自强、李树兴、刘精义(刘精义提供)
孝靖皇后棺内上层原貌(刘精义摄并提供)
帝后陵墓的殉葬,同它的建造一样,自有它的发展演变过程。从已有的发掘资料看,在原始社会早期,生产力较为低下,人们对死者的埋葬并不注意,更不可能有什么珍贵物品为死者殉葬。考古发掘证明,殉葬应是产生于有意识的埋葬行为以后,人们在埋葬先人或同伴的遗体时,往往会想到他们生前所用过的和喜爱的东西,把它们和他(她)同时埋起来。其出发点大约有两点:一是作为纪念性的,不一定受宗教迷信观念的驱使;二是由灵魂观念引起的,认为人死后到另一个世界,仍像在世间一样生活,同样需要生产工具和日用品,以及爱好的玩物,为了使他们在阴间生活得更好,就用殉葬的方式把这些东西送给他们。
中国的殉葬制度大约是从原始氏族制度形成的时候开始的。如距今一万八千年前的山顶洞遗址的下洞里,所埋葬的一个青年妇女、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老年男子,已经有了生产工具和装饰品等殉葬物。其中有取火用的燧石,有石器生产工具和作为装饰品的穿孔兽牙。
随着氏族公社制度的发展,生产力有了一定的提高,殉葬物品也相应增多起来。在当时的墓葬中,殉葬品一般都有一套三五件用于炊煮、储盛、打水和饮食方面的陶器,少量的生产工具和骨簪、骨珠、玉坠、陶环之类的装饰品,还有一些作为防身武器的工具。这时还没有棺材之类的葬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