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只有一个地下超市,在女生宿舍一号楼下面。在我们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学校,算是垄断,价钱也高的离谱。林志纯很爱吃零食,是超市的常客。我很少去超市,特别是和女朋友。有时女孩子嘴馋会拉着我一块儿去地下。我总在超市的玻璃门前就止步:“你去吧,我等你。”但偶尔自己一人时,我也买些零食来讨好她,弥补一些她的缺憾。
对于林志纯,我从不给他买。他实在是吃太多零食了。之所以吃那么多零食也不发胖,我猜是他小时候落下的胃病的关系。有次期末,我陪他去超市,他在泡面货架前站了好久,一直没能找到满意的口味,最后气呼呼地随手抓了十来筒泡面,回去的路上,才认真看起自己究竟选了哪些口味来:“哎,怎么都是这样的!”
“谁让你不睁眼睛乱拿的。”我笑他。
“哼!给你给你!这几个难吃死了!”
“好吧。”
他不爱吃水果,因此很少光顾学校水果店。那个冬天他的理由是:“太冷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是太热了,懒得吃)
“那零食呢?”
“零食不一样…”他心虚道,“零食很方便,又不用洗,又不用削皮,又不用……”
他正餐也吃了不少,但饿得很快,下午茶和宵夜都少不了。像他这种不爱运动的人,不知道能量都消耗到哪里去了。
后来我建议他跟我去水果店。水果店店主是一对双胞胎农村妇女,四五十岁。在能刷校园卡的时候,她们甚至把价格精确到了小数点后两位。撩起棉帘子,店里的暖气就像一张大棉被将人包裹进去。林志纯一脸茫然陌生地站在水果篮子前,视线漫不经心地游走在各个篮子间。几分钟后,他终于抬起手,我以为他看中了哪样,结果他只是揉了揉冻红的鼻子。
如果不往南进城,起码一个月要往北去一趟昌平沃尔玛采购。自己去或和室友去,会先列清单,直奔目标就好。偶尔要陪女友去就比较耗时。但你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娇弱的女孩子一个人大包小包拎上拎下挤公交。我和林志纯有时从旅馆回来,会顺道去那儿买东西。然而风采大赛那次之后,哪怕我和他再上宾馆,醒来时,他早就一个人先走了。不知道他是半夜走的还是清晨走的,但我再没和他一起挤过上午沙丁鱼罐头一样的643路公交车。以前,他总会拉着我站在门边,有座也不坐:“坐了还得让,麻烦。”他换上的白色T恤,散着一股洗衣液的香味儿。哪怕车辆急转弯,他也不会往我身上倒。有次,他差点被一个胖胖的没站稳的女生拉倒。
我扶他一把说:“抓着我呗。”
他笑道:“谁要抓你!”
风采大赛之后,我们甚至没有好好说过话,而已经大三,又没有能一起上的课,他没事也不再骚扰我。我想我们毕竟也有这么些年月,彼此熟悉,因而并不着急辩解,只按兵不动想考虑周全。那天,我陪女友在沃尔玛买东西,却正巧碰上他和同学也来采购。那个同学就是之前在厕所碰见过的其中一个,林志纯常说起他,叫蔡亚龙,他们关系很好。
“这是你女朋友啊,长得真可爱!”蔡亚龙见了我和女友,迎上来笑道。林志纯却只冷冷朝我们嗨了一声,继续望着面前的零食货架,面无表情。那时室内尚未开始供暖,他却穿得很少,高领黑毛衣,一件白色的厚套头衫和一件正红色休闲外套。两个帽子重叠在一起,他长发时也穿过这身,俨然就是嬉皮士。
女友去逛奶制品区时,我借口走开去找他。我确信他已有些失神,一个人推着购物车在货架间慢慢走着,却什么也没拿,没看。趁没人,我拦住他说:“你还在生气。”
“生什么气?”他盯着货架上色彩缤纷的包装袋。那些凹凸不平的塑料包装将他的目光打散,变成白炽灯光的碎片。
我看看他,也拿眼看着货架,看着他盯着的地方:“……你知道,女朋友只是个幌子。人生在世,总有些人需要去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