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林志纯已经没在学校的动漫社了。但是他一直在外面有个社团,每年那个社团都会排演COSPLAY舞台剧。一群年轻人,穿着或游戏或动漫里人物的衣服,顶着各色假发,走在路上颇为壮观。林志纯喜欢动漫,之前学校动漫社里有个女生在那个社团,她就邀请他加入了。因为男人少,他们很欢迎林志纯去。林志纯并不是出得热的人,好在第一年那个社团还有个帅哥,林志纯就乐得逍遥只演了配角,很多时候都只需要一边凉快着就行了。第二年就没那么幸运了。那个男人和他们社长闹矛盾走了,林志纯这种又乖又听话的,被社长求了两下,也就接下了自己根本不喜欢的主角角色。
林志纯有次告诉我,他演了这么些年,也从未演过一个自己喜欢的角色。“毕竟在一个集体里,也不能那么任性。”如果放在我身上,我绝对没有兴致为一个自己根本不满意的角色花大钱买演出服装和道具。林志纯说,他不过是想多交几个朋友,和大家聊聊天解解闷儿。确实,他有些内向,很少参加什么活动,加上自己那个专业,大部分时间宅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也希望他多交些朋友,虽然我自己也是个宁缺毋滥的。
第一年,他们在北大教学楼的地下室排练。他每个星期都要挤地铁进城。那会儿我和他刚认识,但居然周末都没有时间聚聚。反倒是他们社团有两个小0,每个星期都能和他一块儿进城,一块儿排练。那段时间,我一直想,我们什么时候能去开房。因为林志纯让人难以捉摸——有时我试探地触碰他,他并不讨厌,却也未给我明确的回应。我也认识一些人,在这件事情上比较有洁癖,习惯大家先熟悉一阵,只好暗自想象他也是如此——虽然后来事实证明,林志纯并不是在这件事上有洁癖,而是在感情上。你长得不错,身材好,或者确实很喜欢他,他也会跟你开房间,彼此尽兴——前提是你不怕自己被他的冷漠冻伤。他若是对你没更进一步的兴趣,就会很绝情,但是他在**给你的感觉,好像爱你爱得要死。逢场作戏这种恶习,是某些只能脱了衣服才能证明自己是男人的人引导出的时代潮流。林志纯从来自诩高洁,不同流合污,但他一旦自暴自弃,就像在演戏一样戏剧化,目的只是——让我关注他——或,尽兴演戏。而这演戏中,也难说毫无真情实意,只是夸张的东西难免失真。
我去看过他第一年的排练。他们演的是诛仙,我没看过,也不太清楚他们演的角色。剧本是根据原著写出来的,似乎也有直接演原著剧情的社团。人物角色或依原著,或根据个人喜好略有改动。除了这些,基本也和普通的戏剧社团一样。
演主角的那个确实长得不错,身材也很结实。林志纯排练的样子让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在金厅里时。他还是一样,话很少,那几个女孩子已经和他混熟了,他们常常在角落里小声聊天。而那个主角,一到休息时间就开始照镜子,举手投足都很刻意,排练也不太服从社长安排。林志纯就要听话得多——多具有欺骗性。
我去的那天,他们社长邀请我入团:“汉子太少了,你懂的。”我婉拒了。那群女生和那两个小0逼问林志纯我是不是他男朋友,林志纯赶紧摆手摇头否认了。其实那会儿我倒不介意他承认。
地下两三层在那个初秋很冷。空旷的地下停车场飘着些汽油味儿。那天他们排练完,他和与自己同路的两个小0告别。那两人说:“你还不承认他是你男朋友!”林志纯笑笑没说话。我说,我们在城里吃个饭吧。林志纯同意了,让我觉得有希望踏出第一步。他那天穿的黑色夹克袖子上,有一些金色丙烯颜料的痕迹。我说:“你可以用汽油洗掉的。”他笑说:“让它在那儿吧。”我当时还不太明白,后来有次,他买了一本新书,是那种硬壳珍藏版,可买来书页里就有被压烂的地方。我说:“换货吧。”他说:“就这样吧。”他右手臂外的伤疤,热爱护肤如他,也从未想过要将它们消除。到今日,我才渐渐明白了这冷漠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