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晨9时许,即得到消息,谓浩浩荡荡的游行大队又陆续地到达铁狮子胡同执政府门前的空场上,人数比昨日更多,叫骂呼打,情况混乱已极。大约是11时半前后,我在吉兆胡同忽闻连续不断的10余声枪响,来自西北方(吉兆胡同在铁狮子胡同东南方),我大吃一惊,这一定是执政府门前发生事故了。这时先伯命人召我,问何处枪声。正在说话的时候,楚溪春电话来了,说游行群众百般地辱骂兵士,并抢夺枪支,欲闯破铁门,兵士开枪,死伤有数十人。语气极紧张。先伯命我立刻往视。有的记载谓是时执政府正开国务会议,先伯出席,卫队武团长来报告外面紧张情况后,先伯即命令开枪。实际根本无此事。我到执政府门前时,游行大队大部分已散去,见东面围墙下有尸体10余具。据卫队人排长报告,有受伤者数十人,已送附近医院。我驰回吉兆胡同向先伯报告,先伯甚为伤感。他命我速电话召地面负责军警首长来商。大约在12时半左右,代理警备司令李鸣钟及卫队旅参谋长楚溪春同来吉兆胡同(也许是楚先到),向先伯报告肇事经过。宏纲亦在旁。他们分别报告后,先伯对李鸣钟说,因为你们处理防备不周,竟发生这样不幸的惨剧,望李司令同楚参谋长特别当心注意治安,万不可再发生任何事故。李、楚遂退出。楚溪春写的《三一八惨案亲历记》谓段某正在与吴清源下围棋,查吴清源早于前一年夏去日本;又谓段对李鸣钟说:我能撤换你,我能枪毙你;对楚本人说,我不惟不惩办士兵,还要赏他们云云,完全与事实不符。先伯既未与吴下围棋,更没对李鸣钟说这样不近情理的话。”(《文史资料存稿选编·晚清北洋》下册,P818)
从上文可知,段祺瑞在得知惨案后只是派段宏纲到现场查看,并且一个小时之后李鸣钟及楚溪春向段祺瑞汇报情况时段还在他的住宅中,何来“在得知卫队开枪打死学生之后……随即赶到现场”之说?上述两个在场者的记述虽然有出入,但都说明了段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去现场,而只是在其住处接见了负责其安全的卫队军官。
而且,当天下午执政府发布的公告对惨案发生情况是这样描述的:
“午后一时二十分,率领暴徒数百人,手执枪棍,闯袭国务院,高呼敢死队前进,并有抛掷炸弹,泼灌煤油等举动。守卫军警,向之拒绝,即遭痛骂,并被击死宪兵一名,及警卫司令部稽查一名,警察一名,卫队多名,各队以正当防卫,暴徒亦死伤多名,又当场获得暴徒手枪数支。似此聚众扰乱,危害国家,实属目无法纪……”(林本元《三一八惨案始末记》,1926年出版)
当局既然将遇难者认定为“暴徒”,段祺瑞作为政府元首,又怎么可能在当天去向“暴徒”下跪忏悔呢?可知所谓段祺瑞在事发当天赶往现场向死难者下跪,纯属无稽之谈。那么,段祺瑞下跪是否发生在五天之后的“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呢?(编者注:段宏纲这段回忆中“三一八”惨案发生的时间与公认的发生时间不符,据当时执政府发的公告和其他回忆者,惨案发生时间应该为下午一点二十到一点半之间,而段宏纲回忆中惨案发生时间为上午十一点半,显然有误。)
段祺瑞根本没有出现在“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
段祺瑞身为总理,如果真的会在3月23日在北大举行的“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上向死难者下跪请罪的话,此消息必然会在第二天被各大报纸报道。然后,我们翻阅了3月24日的报纸和其他资料,都未见到任何“段祺瑞下跪”的报道。《京报》详细记录的“悼念三一八惨案死难同胞大会”现场的情况是这样说的:
“(乙)开会之程序:(一)奏乐,(二)主席宣布开会,(三)奏乐,(四)全体静默五分钟致哀,(五)奏乐读祭文,(六)各团体代表报告及演说,(七)奏乐,(八)提案,(九)摄影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