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依靠自己的天分和努力,摆脱了“明经—小吏—县令”的家族生活轨迹,如愿以偿地成为前途无量的进士、校书郎,实现了小小的阶层跃升,这在中唐是很不容易的事。终其一生,白居易对自己的生活都是大体满意的,他很珍惜自己的士大夫身份。所以,他一面很注意享受生活,一直在计算自己获得了什么;一面很愿意为唐王朝效力,总觉得自己对社会负有责任。这其实是中唐以后士大夫的共同心态。只不过,有的士大夫比较忸怩,不愿意承认自己过得比普通人好得多,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和皇权有密切的关系,而白居易显得比较直率,把这些都老老实实地写进了诗里。
在这个阶段,白居易已经开始显示出他的可爱之处。比起之前的某些诗人,他显得有点“话痨”。他会把日常生活中某些无关紧要但是有点意思的小事写下来,把脑海中闪过的不那么高端大气但是很真切的小念头写下来。他不一定非要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才写诗,而是大大拓宽了诗的题材范围,诗成了他的日记。这种写法,是“白体”的重要特征,也深刻地影响了后来的诗歌。
青年言官
唐王朝让最有希望的青年才俊先做校书郎,不是轻视他们,而是为了在读书和做官之间给他们一个过渡,先做点不会出人命的工作,把心态调整过来。秘书省的工作是清闲的,但也有点寂寞,壮志凌云的白居易,也并不安于这样的生活。好在,他很快迎来了迁转。
三十五岁的时候,白居易到盩厔去做县尉。清流官做县尉,是做县令的副手,为的是在小地方全面地熟悉政务,其实就是见习县令。这是唐代官员迁转的必由之路。作为县令的儿子,白居易对县里的事务并不陌生,但是作为官员,他看到这一切难免有新的感触,甚至同时在暗自庆幸自己已经过上了更好的生活。在盩厔,他写下了著名的《观刈麦》,“白体”的风格也初步显现。
大约在做校书郎、盩厔尉的时代,白居易还收获了美满的婚姻,娶到了当时显赫的世家大族“靖恭杨氏”的女儿。杨家属于古老的弘农杨氏家族,这个家族在汉代就出了很多大儒,是典型的关中儒学家族,也是李唐王朝青睐的选官、婚配重点,著名的杨贵妃也号称出自这个家族。白居易的岳父杨宁做到国子祭酒。这个家庭,无论是郡望、官职、文化地位,都没的挑了。这家肯选白居易做女婿,也说明白居易的身价确实高了。白居易尝到了婚姻生活的甜蜜,也从杨家听说了很多贵族圈子的掌故,开始融入高等士族的生活。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写下了《长恨歌》。
在盩厔县历练一年后,白居易回到京城,出任翰林学士,官品定为拾遗,这是典型的清流官待遇。翰林学士的职位,代表着朝廷对他学识和清流身份的肯定,拾遗则是被重点培养的青年官员由校书郎升迁的下一站。拾遗只有八品,却属于言官,他的本职工作就是向皇帝进谏,议论朝廷政策的得失。这样官品低、没有包袱、可以不计个人得失的言官,在朝廷中是必需的。拾遗位低而权重,很适合授予被重点培养的年轻人。年轻人担任拾遗,仍然是见习朝政,不直接参与决策。皇帝只是让这些年轻人在旁边观察,朝中大佬是如何行政的,做法是否有偏差,有意见随时可以提。我们看到很多诗人在初入仕途的时候就上书提了很多意见,这不是因为他们格外耿直,而是因为他们是清流出身,担任了拾遗,进谏是职责所在。
白居易当上了拾遗,也是格外激动的,因为他的偶像陈子昂、杜甫都在这个尊荣的职位上待过,更因为这个职位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可以直接为朝廷、为百姓做事了。
次年,元稹失去了妻子,写下了著名的悼亡诗。白居易少不得要写诗来安慰这位好友。
白居易做拾遗是很认真的,提出了很多切实的建议。光上书还不够,他下班还要在自己的地盘写诗,继续评判社会现象。同为言官的元稹也跟他一起写。他们给这些诗取名“新乐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