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能吃了?”刘全的老婆瑟瑟发抖,十分的惊恐。
"难道是有灵性的吗?那条狗精?"
刘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是大吃一惊。
见那只哈巴狗依然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也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杀机,刘全心中一块大石落下。
不过,他还是将老婆和孙子留在了房间里,免得被这条狗给吃了。
直到中午三点多,他才兴高采烈的离开了刘家,摇着尾巴,走起路来,一副很惬意的样子。
在他的背后,刘全夫妇见他走远,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小凡从哪儿弄来的这么一条大黄狗,怎么这么能吃!”刘全的老婆都要哭了。
连排骨都被他吃光了,还有什么好酒可喝?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没有填饱肚子。
他把所有的东西都吃完了,剩下的东西也都吃完了。
刘全摇了摇头,这事他怎么可能知晓。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条牛逼哄哄的大黑狗是不会对他们不利的。
“小凡和他的徒弟本来就不是一般人,多一条小狗也不算什么!”刘全道。
“下次见到他,一定要对他好一点,他可不是普通人!”
“或许真的是犬精也说不定!”
整个下午,所有人都在忙碌着,只有江小凡一个人,在后院之中,为如何休息而苦恼。
一夜不睡觉还好,一夜不睡觉就不好了。
不过,江小凡并不喜欢和一群大老爷们睡觉。
最后,江小凡想了想,也没办法。
他宁可在自己的小院中睡觉,就算进不去,也无所谓,因为这里有一张床,有一张被子。
没事的时候,也能炼制出一些没有人打搅的灵丹,对江小凡来说,正合适。
一眨眼,一个上午就过去了,按照刘曼妮的吩咐,一共五个人都来了。
这三个年轻人,都是村子里的熟人,都是江小凡的熟人,另外两个则是刘曼妮请来的朋友,都是在饭店里工作的,有主厨,也有服务生,也有接待员。
村子里有三个人,两个女人,一个男人,都是被刘曼妮从村子里带走的年轻人,这一次也被叫了过来。
这名青年名叫刘瑾,二十多岁,在五个人中,他是最迟疑,也是最不愿意的一个。
最重要的是,他的女友,王艳,也在这个村子里。
无奈之下,他只能和其他人一起返回村子。
离开家乡几年,很多年轻人都已经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而刘瑾也是其中之一,他靠着自己的本事,成为了一名饭店的厨师,赚了不少钱。
可是,他的女友王艳,竟然逼他回村去了。
不回村,两人怕是就要分开了,刘瑾别无选择,唯有硬着头皮上。
光秃秃的,光秃秃的。
他已经下定决心,若是实在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算是和凌云分手,他也要回城一趟,他可不想留在这个穷乡僻壤。
关于村子里的事情,他们也都是听家里的人说的。
想买都买不起。
这样的地方,卧西村是没有前途的。
江小凡还是有几分能耐的,他的医术也不错。
但这有什么关系?
他们更倾向于西药,因为西药比西药更先进,所以他们更愿意接受西药。
别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