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帕哈拉甘火车站。到处都是嘈杂的声音与攒动的人流。灰色的站台沐浴在日光中,火车头不断喷吐烟雾,汽笛像群烦躁的公牛似的此起彼伏。
如果要在这迷魂阵般的人潮中寻找我的身影,你会看向哪里呢?也许你会在那群摆出各种姿势躺在水泥地坪上休息的流浪儿中寻觅我;甚至猜想我是个未成年的小贩,将车站厕所中的水注入塑料瓶,权充喜马拉雅山的矿泉水;你还可能以为,我是那些衣衫肮脏裤子破烂的清洁工中的一员,拖着长长的扫把,将月台上的尘埃扫到铁轨上;或者,你会将眼光投向那些穿着红色制服的脚夫,他们头上顶着沉重的物品,碎步疾行。
都不是。我既非小贩,也不是脚夫,更不是清洁工。今天我可是货真价实的乘客,要搭乘火车去孟买,而且事先就订好了卧铺车票。我穿了浆洗过的白色衬衣——百分之百纯棉,和Levi’s牌牛仔裤——没错,Levi’s牌牛仔裤,在西藏市场买的。我目标明确地走向五号站台,去乘坐到孟买的西行快车。
我身边跟着步履艰难的脚夫;他头上顶着个浅棕色皮箱。这个脚夫是我雇的。他头上的箱子是属于我的,里面装着五件衣服、一些旧玩具、几本《澳洲地理》杂志、一个准备送给萨利姆的电子游戏机。箱子里没放任何钱。我听说过太多盗贼们在火车上作案的故事。他们在夜里用迷药将你迷倒,然后拿走你的东西。我才不会傻到把我生命中最贵重的东西——我从泰勒家挣到的所有工钱——放在箱子里去碰运气。所以,我随身携带那个马尼拉纸信封袋,里面装满了新崭崭的、面值一千卢比的钞票——一共五十张。我将它藏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地方:我的内裤里。
我用余下的两千卢比安排了这次旅行。我添置衣服,买了车票还有要送给萨利姆的游戏机。剩下的要支付脚夫的费用,还可以买点儿饮料和食品什么的。
我飞快瞟了一眼上衣口袋里几张零散的票子,估计这些钱足够让我打一辆三轮摩的,从班德拉终点站驶到萨利姆位于加可帕的分租公寓。萨利姆见我坐着摩的而不是当地火车出现在他的面前时,准会大吃一惊吧?但愿他看到电子游戏机后,不会因为过度幸福而昏过去。
五号站台比超级市场还拥挤。小贩们拼了命兜售他们的商品,就像小商人在政府机关前揽生意一样。旅客们在预订车票名单上搜寻自己的名字,其热情不亚于学生在考试发榜单上找名次。我发现铁路部门对我的名字完全是断章取义,写成了T.M.罗摩。不过,看到自己被分在S7车厢的三号下铺,我还是很高兴。
S7车厢差不多在这列长长的火车的尾端了。当我们终于进入车厢时,脚夫已经累得汗流浃背。我在靠门边那张指定的铺位上安顿下来,将箱子端端正正地放在床铺下面。我付了脚夫二十卢比;他与我讨价还价,说从车站入口到车厢的距离实在很长,所以我又给了他两个卢比的小费。打发走脚夫,我开始打量身边的环境。
我所在的包厢一共有六个铺位。一个在我的上方,两个在我前面,两个在侧面。坐在我对面下铺上的是一家四口,父亲、母亲、两个孩子——男孩与我年龄相仿,女孩稍大一点儿。父亲是一个中年的马尔瓦尔商人,穿着具有标识性的黑马甲,戴着黑帽子。他长着浓密的眉毛,细细的铅笔一样的胡须,面部表情严厉。他的妻子同样人到中年,看上去也同样严肃。她穿着绿色纱丽,黄色紧身胸衣,看我的眼神满是猜疑。
男孩瘦瘦高高,看上去还算和善,但那个靠窗子坐的女孩如一块磁铁般,牢牢吸引住了我的目光。她身材纤细,容貌秀丽,穿了件蓝色的沙丽克米兹,围巾随意搭在胸前,描了眼线的双眸顾盼生辉。她肤色洁净,有着可爱的嘴唇。
她是我有生以来见到过的最美的女孩,是那种让人看了第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第三眼的女孩。我觉得自己简直要迷失在她那勾人魂魄的眼睛里了。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对她的美丽作进一步的遐想,一阵婴儿的响亮哭声就分散了我的注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