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玉,你活了这把年纪了。
怎么还不如你女儿省事呢?”“我……”芙玉噎了一声,仍是沉默无语,眉头却是皱得更紧。
马敬臣不再搭理她们了,走到一边将几名偏将叫到了一起,分派他们带人清理城头、戒严城中和出城助战。
参与守城战地兵卒也有三五千人。
如今突厥人没有攻城了,应该最大程度的发挥人力优势,尽快夺取城外野战的胜利。
母女二人站在一边不敢随意动弹。
黎歌轻声道:“娘。
这个马将军好似不那么草包啊……其实,他也是一个用情极深的男人。
只是平常看起来**不羁罢了。
看不出。
原来他也是个伤心人呢!”芙玉叹了一口气,举头看向战场,沉默无语。
眼前的战场之上,瞬间都有无数人在死亡、在残废。
芙玉静静的站在那里表情虽然沉寂,可是心却像是在被撕扯一般,惊起一阵阵怒涛。
她想道,人哪,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些男人们,谁不曾有妻儿老小,谁不是一家之顶梁大柱?汉人也好,突厥人也好,他们就这样在战场上战死了、残废了,要让那些家人们怎么想?这才是真正的人命如草菅哪!好死都不如赖活着,比起他们来,我真的太幸运了。
可是偏偏这十多年来,我不断的给自己编织着罗网,将我网罗在仇恨与之中,越陷越深而不可自拔。
对这些战场上地男人们来说,能活着已是最大的幸福。
我们这些人似乎是活得腻了,总是在不断的给自己找麻烦……何苦呢?活着,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芙玉搂着黎歌,将她摁在自己怀里越抱越紧。
她突然有点后怕,幸好她的计划没有成功。
否则,等着她的将是最冰冷的死亡!如何还能站在这里,尽情的呼吸?如何还能怀抱着自己地亲人,感受她地体温?黎歌有点摸不着头脑:“娘……你怎么了?”“没什么,我就想抱着你。”
已经亲手砍翻了多少个突厥人。
此刻,他已经如同一台麻木的机器,只在疯狂地杀戮!到了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人有时间思索任何问题。
眼前身边全是生与死,要想活着,就要不断的把对方杀掉!“咴----”火猊马仿佛一头永远不知疲倦的神兽,怒声一嘶朝前冲撞,将一名突厥骑兵生生的撞翻在地。
那匹马也惨叫几声朝旁边打了几个绊腿险些撞倒。
很快,那个落地的突厥人再也看不到人影。
无数的马蹄已经在他身上踩过。
唐军两万,突厥人两万。
四万人在并不宽阔的原野上野战,厮杀成了一团。
谁也无法放箭,除了怕伤到自己人,更有一个原因是根本没空弃了兵器去取弓弩。
唯有一个人例外----以箭术独到而闻名的阿史那契力!他地刀始终插在刀鞘里。
手上一直握着弓。
他骁勇的弟弟阿史那摩咄一根狼牙棒无可匹敌,在人堆里杀出一条血路,带着他一起直扑刘冕!那一面紫青色的将旗,在这兄弟二人眼中就象征着无边的仇恨与愤怒!就是那个人。
杀了我们地弟弟、将我们逼入此等绝境!二人的眼睛都红了。
带着身边的百余名铁卫,亡命的朝刘冕杀来。
刘冕的方天画戟已经是半红半白,月芽刀刃上居然还吊着一枚耳环----那是他劈破一个突厥人的脑袋后在划过他耳边时,不小心挂到了月芽刃的刃尖上的。
如今每每挥戟,居然还有一阵响呤声。
那是一个空心地风铃耳环,突厥人特有的佩饰,男人专戴。
“喝----哈!”刘冕一戟刺出随即飞快抖腕,同时使出了刺、钩二诀。
一名突厥人被当胸扎过,方天画戟地戟尖在他胸前掏了个空。
然后月芽刃也透体而过。
刘冕奋起神力挑起方天画戟,将那名突厥骑兵的尸体高高扬起,砸向了迎面扑来的六七名突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