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猊这样低速的奔跑对她来说却简直是风驰电掣了。
吓得她紧紧缩在刘冕怀里不敢抬头,一只手抱着布匹,另一只手死死抱着刘冕的腰不肯丝毫放松。
恨不得将自己的小身躯镶进刘冕的身上才好。
刘冕暗自好笑:这韦团儿是属麻雀的,骨头细肉多,还浑身弹性十足!火猊的步子奇大,虽然迈步不快,跑得却不慢。
西市大街上地人虽然多,可街道也够宽,这样跑起来一点困难也没有。
刘冕跑了片刻,四下一看无人。
不觉有点生气又有点好笑:这个胡伯乐,居然还跟我扯淡!火猊步子不停,转眼跑到了西市转入里坊街道的入口。
刘冕惊讶的发现,胡伯乐居然站在路口抱拳等着自己:“将军!”“你居然这么快?”刘冕当真有点不可置信了。
天色较黑,他还真没注意到这个胡伯乐是何时跑到自己前面。
“小人已在此等候片刻了。
若非因为不识路。
恐怕还会先于将军到达贵府。”
胡伯乐呵呵的憨笑。
倒也没有自吹自擂沾沾自喜的神色。
“不错、不错……牵马而行吧。
前面不远就到了。”
刘冕还真是有点吃惊了。
这人简直就是个飞毛腿嘛!“是!”胡伯乐牵过马缰引路而行,一副任劳任怨永远不知疲倦的样子。
刘冕一向喜欢胡伯乐这样的实诚人。
更何况。
他还有一手相马、养马、擅跑地好本事。
那天他在军营里使出的那一手马上套飞索的功夫也并非等闲。
那样的招式一般只有北方的游牧人特别擅长使用。
可别小看了这马上飞索,一根细小的绳子有时也能成为致命的杀手锏。
大唐的军队当中,每人都配有这样的绳索,军队里也会给军士传授这一项技能。
只不过能使得像胡伯乐这样有水平的,绝对是凤毛麟角。
刘冕发现,自己这十几贯钱算是花得值了。
胡伯乐真算是一个异人,有特长。
回到家里时,天色已晚,刘仁轨与刘俊夫妇都已经各自歇息了。
刘冕让家仆老张安排了胡伯乐地寝食,自己也回房休息。
韦团儿如同往日一样,打来热水给刘冕洗脚。
这样被人伺候的感觉还是很受用的。
每逢这时候,刘冕就感觉自己特别。
以前多好的一个热血青年哪,来大唐没几年一下就被污染了。
每逢想到此处,刘冕总会窃笑。
入乡随俗嘛,入乡随俗而已。
韦团儿总会跪坐在水盆边,小心翼翼的替刘冕洗脚。
柔软的小指头搓弄刘冕的脚趾的时候,总是感觉特别的舒服。
洗完脚后,韦团儿再上前替刘冕宽衣,一件件脱下来小心的折好放在了床头,再给刘冕盖上被子,几乎把他当成了四肢不遂地残疾在照料。
起初刘冕还会感觉有点哭笑不得,现在也算是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