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商人地位低下,士农工商。三六九等中,经商被划为最下等,许多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贪婪归贪婪,敛财归敛财,无一例外,一定要与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划清界限,哪怕你是首富,与人家相交也叫做高攀,人家肯折节下交要视为一种荣幸。
时代不同了,经济挂帅的时代,商人被抬举到前所未有的高地位。尤其是豪富之家,简直有翻手云覆手雨的能耐,因为财可通神,扫平所有地拦路虎。
所以,嫁入豪富之家,比嫁入政界名门,某种时候还要受女孩子欢迎和羡慕。虽然有权往往意味着有钱,但手伸地太长,终究要防着翻船。
成为名门贵妇就不一样了。全世界的人都忙,而贵妇忙地事情,绝对跟一般凡女俗妇的柴米油盐大不相同。
她们要忙于参加每一场名流派对、艺术品拍卖会、跑名牌服装秀;或者忙于教育下一代,跟着到世界名地的名校陪读……因为忙的不同,所以才让人羡慕。即使有着烦恼,也是世人眼中的闲恼---吃饱了撑着的那种,统称为幸福的烦恼。
于乐江此人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算是极佳的丈夫人选,嫁给他,在很多女人看来,往往意味着幸福生活的开端,也是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算不得错。
然而理解归理解,以一个未成形的小生命做筹码,这等作为董洁不予苟同。
新生命倘若不是父母双方爱的结晶。那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更惶论被拿来做为达成自己某种私心地筹码,这是做人最基本的人品问题。
齐雪芹默然,过了好一会儿才低声道:“我刚开始,想借着怀上孩子嫁给于乐江,对这个孩子抱有多少母爱----我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直到……”直到她被迫躺到冰冷的手术**。
失去孩子的恐惧,激起了一直被她忽略的母性本能。
在那特殊时候,齐雪芹突然发现,她想要这个孩子,发自内心的想要让这个孩子得到生地机会。
不管她一开始动机有多么不可原谅,至少孩子已经成形,在她腹中健康生长,那么就不应该被人为的夺去生命。
“我知道别人都是怎么看我的。”
齐雪芹精致的脸上有些许无奈,微抿的嘴角却透着一丝倔强和骄傲。“我认识于乐江那天起。他就是现在这样子,有钱有貌有能力,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喜欢?我喜欢他。自然也包括了喜欢他的钱,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可耻的。错开这一点,于乐江就不是一个有优点的男人了吗?”试问世上哪个人不爱财?一个个一天到晚忙碌辛苦工作,不为求财,难道还真是为了祖国做贡献不成?
董洁充分发挥了一个尽职地聆听者的角色作用。
“有人说我有心计,对,我是千方百计算计着怀了这个孩子。”齐雪芹的手小心地抚上自己的肚子,“我也是女人,二十八岁。不年轻了,我想做母亲了,我想在女人最适合怀孕的时候生下我的孩子,我想给我的孩子最好的未来。”
“无论我有多少错,无论别人能不能理解,现在,我是真的爱这个孩子……”她移开目光,眼中略有些朦胧水汽。
“你要做单身母亲吗?”董洁不忍,迟疑问道:“还是---嗯。听说你答应生下孩子送到于家抚养,你舍得吗?”
齐雪芹没有做单身母亲的心理准备,且不说此举将给她的生活带来多大地变数,她也没有信心能边工作边做好母亲的角色。遂苦笑道:“舍不得也要舍,这世上的事,岂能样样皆如人意?”
她顿了一下,似是宽解自己般自言自语道:“至少,于老盼着这个孩子,他答应要亲自抚养。这样就保证了这个孩子在于家的地位。他的未来就有保障,于乐江----他也到了喜欢孩子的岁数。我不信到时候他对我的孩子没有感情。”
嗯,这倒是。个人所处的地位,所拥有的权力或财富,如果超越一般人之上,就是常人眼里所谓地位高权重的人上人。不过董洁一直觉得,这些都是后天加诸于人身上的社会属性,再怎么样,一层层剥掉这些,其本质上也不过是一个人,和普通人一样,宠爱孩子是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