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武昌代表会议时期(1911年11月30日至1911年12月4日)。武昌起义后,11月9日黎元洪发出通电,呼吁各省革命军派代表集议武汉,讨论成立革命政府问题。但是由于当时处于战争状态,此电于11月15日方抵达上海。而在11月12日,上海都督陈其美倡议,江苏都督程德全、浙江都督汤寿潜附和,三人联名通电,呼吁在上海召开会议,到11月15日为止,已经有7省代表抵达。代表一致认为上海比较安全,向武昌方面建议在上海召开会议。但是武昌方面坚持要在武昌开会。11月30日,共有11省代表齐集汉口,在英租界召开第一届“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推湖南代表谭人凤为议长。12月3日会议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4日会议接到攻克南京捷报,于是决定转移到南京继续开会。
南京代表会议时期(1911年12月16日至1912年1月28日)。12月16日在南京继续召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到会代表45人,共代表苏、浙、湘、鄂、川、滇、晋、陕、皖、赣、闽、粤、桂、奉、直、豫、鲁17省。会议推选浙江代表汤尔和为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为副议长,福建代表潘祖彝为书记。12月29日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并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补选黎元洪为副总统。在1月28日临时参议院成立后,该会结束。
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
临时参议院是在正式国会成立之前的临时机构。民国初年出现过两次临时参议院。
第一次临时参议院是1912年1月28日在南京成立,到第一届国会成立之前。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4月4日议决该院迁至北京。4月29日在北京行开院典礼。5月1日,参议院改选议长,选吴景濂为正议长,汤化龙为副议长。[1]
第二次临时参议院是在粉碎张勋复辟之后,到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正式成立之前。王揖唐为议长,那彦图为副议长。第二次临时参议院原本是研究系梁启超的主张,但是研究系临时参议院梁善济竞选议长失败。
民元国会,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国会。1912年8月27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并成立了一个办事临时机构“筹备国会事务局”。根据《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国会分上下两院:参议院和众议院。
参议员,22行省,每省各10名;内外蒙古、西藏、青海,各设选举会,分别选出27名、10名、3名;另由中央学会选出8名;各地华侨选出6名。按法定名额,则参议员共有274人。仿照美国制度,六年一任,两年一选,以保持其新陈代谢。
众议员的名额,则依各地区人口多寡定之。每80万人口选众议员一人,然每省至少有众议员10人,人口不足800万的小省份亦照选。唯蒙古、西藏、青海则参众议员人数相等。22行省中以直隶(河北)人口最多,有众议员46人。人口最少的省份如新疆、吉林、黑龙江,各选众议员10人。其他各省多寡不等。任期三年为一届,三年一选。选举分初选和复选,条例滋多,不俱载。按法定名额,全国共有众议员596人。参、众两院合计共有议员841人。
1912年12月初至1913年3月,全国各地根据选举法选出参众两院国会议员。登记选民共四千万以上,占全国人口9.98%。选出的议员,主要包括政治活动家、自由职业者、原清朝官吏等;其中,国民党籍议员约占45%左右,是国会第一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