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英华,很多学生从小就接受了比较好的外文教育,大多有自己的外国私教,频繁接触英文环境,许多人的目标就是出国,早早考了托福和雅思。
老师的建议很真诚,但也确实没什么用。按照他的成绩和往年录取排名情况分布,考上梦校如探囊取物。
人都不喜欢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他也不例外。
“郑琦茗,有人找你。”后门的同学喊他。
现在这个时间点来找他的,不用想也知道是谁,他按捺下心中的烦闷不耐,挂上一个友好的笑容走出教室。
一个棕色大波浪发型的女孩站在门口,妆容精致。
她走上前,撒娇似的挽住他的胳膊:“琦茗,下周末我要去参加宋少的生日派对,一个人去的话他又要嘲笑我没人陪了,你能不能当我的男伴啊。”
郑琦茗不动声色地把胳膊抽了出来,礼貌地拒绝:“不好意思,我不太习惯这些场合。”
“那我不要你做我男伴了,你就当去玩嘛~你学习这么努力,肯定很辛苦吧。”他想起郑芬兰的“教导”:“你得利用好在英华读书的机会,多认识些人,那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的孩子。”
真是令人作呕。
讨好不讨好不重要,但至少他不想得罪这些人。
他只能推辞:“我不确定下周末会不会有事,等我确定再告诉你。”“好。”女生痴痴望着他的背影。
她马上就要去澳洲读书了。
*
他家离学校有些距离,走到公交车站,坐十站,下车还要再步行十五分钟。
这一圈都是出租屋,老旧的小区,墙壁斑驳,地上水渍混杂着油渍,是一楼早餐店泼到后门的污物。
走进逼仄的楼梯间,步行到第三层,把钥匙插进发锈的锁孔,因为不够润滑需要巧劲才能把门打开。
一个30平方米左右的出租屋,本来是一室一厅,被改造成了两个卧室。
郑芬兰没有正经工作,主要靠和男人约会生活,给郑琦茗生活费也是什么时候想起来才会转账。
但是她对他的要求很高。
因为他是那个人的“儿子”。
*
那个人是郑芬兰的初恋,年轻时总穿着一件洗的发黄的白衬衫,俊秀腼腆,为了攒上大学的学费跑出去打工。
两个人牵牵小手,亲亲小嘴,还没发生什么,他就去上大学了。
再见面是在隔壁市的一家花店,郑芬兰在那当店员,那个人走进来,西装革履,面容疲倦,要买一束最贵、最新鲜的花。
旧情人相见,天雷勾动地火,滚到一起。
第二天,那个人抱着那束花离开了。
她安慰自己,反正本来也不是送给自己的。
好在还是痛快了一场,没留什么遗憾。
没想到没几个月,她的肚子就大了起来。
“趁年轻,打掉吧。”
花店的店长是个中年女人,更有阅历的她知道单身女人带一个孩子的艰辛。可她怎么舍得?
她摸着肚子,想的只是:孩子会不会像他爸爸那么漂亮?
孩子生了下来,皱巴巴的,像小猴子,一点也不好看。
她翻遍字典,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琦茗。因为他的父亲来自一个漫山遍野种满茶叶的地方,愿他如美玉,愿他如香茗。
她没有后悔生下他,但她不知道养孩子竟然这么花钱,攒了几年的积蓄在孩子的奶粉、尿布上花了大半,他还容易生病,看病买药又花去不少。
没有学历、没有时间、也没有工作经验的她,只能靠着自己还算不错的外貌条件,靠恋爱过活。
她本来是没有什么怨气的,路是自己选的,孩子是自己生的。
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买了一个小户型的房子,还没装修,但她很满意。
直到她在县城商场的电子屏幕上看到那个人熟悉的脸,才意识到他现在竟然是上市公司的总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