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
“自然”(Nature)是文学共和国里含义最广的词,指四季轮替的自然界,或事物本初状态;有科学意义,有道德和审美意义。既是科学论文和游记文学的主题,也是绘画的技法。在宗教意义上,“自然”像上帝那样宽慰人心,却对信徒的灵魂没有强制力,他们自己决定信还是不信。
科学意义的“自然”是植物学。17世纪,植物学寄托着现代科学最初的热情,它不与教权直接冲突,植物学知识谱系日渐完善。1635年,博斯()建成皇家药用植物园(JardinroyaldesPlantesmédicinales),是当时法国植物学的研究基地。1663—1666年的欧洲大陆之行奠定了英国人约翰·雷()的倾向,“研究植物让身心愉悦,思考眼睛之所见,欣赏植物的美和自然造化之功”,1686年他完成《植物学史》(Historiaplantarumgeneralis),被誉为现代植物学之父。1728年,朱西()关注蘑菇和苔藓分类,1753年,瑞典植物学家林奈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完善二界分类系统(植物和动物)。
创造新知识的愿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1737年,博奈()跟随里乌(Rive)学习植物学,8月21日,博奈在老师家里看到莱奥姆的《昆虫史备忘录》(Mémoirespourservir à l’histoiredesinsectsparM.deRéaumur),三年前出版,此时已是受人瞩目的作品。博奈翻了几页,兴奋又震惊,里乌却认为这本书不适合他的年纪:
——你拿这本书干什么?去读《自然景观》(LeSpectacledelaNature)。
——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已烂熟于心。
——不管怎样,莱奥姆的《备忘录》对于你们太专业了,而且我是借自公共图书馆。
下课后,博奈去公共图书馆找到了这本书,管理员允许他读几个星期。博奈觉得这本书足以将自己造化为一个小自然学家,于是白天读,黑夜读,全神贯注,大量摘录,之前他“不曾想到有一天能读到这样的书,会亲手拿着一个伟大植物学家的作品”[19]。博奈最终成长为日内瓦有名的昆虫学家,1753年入选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1769年当选丹麦皇家科学与文学院外籍院士。忆及翻阅《昆虫史备忘录》的时刻,他以之为“不同寻常的一天”[20]。
自然借助语言和符号进入人的意识,它是为人观看、解剖、收藏和研究的对象,服从于现代因果关系,但它不是独立的知识体系,要服从人的观念,离开这些观念,它的身份会模糊。自然受人的支配,这是现代人与自然关系的弱点。自然界是否有独立的话语与思考体系,深秋河边的芦苇会不会有思想往来?那些被风吹断的会不会对风不满,它的结构会更加坚固?自然时间有别于人的时间,那是缓慢的,比宇宙时间快,却慢于人的时间,是不是因为时间观念的不同,人才悟不透自然的意识?源于缓慢时间观念的知识体系会不会更深奥?自然意识在现代观念中即使在今天也没有独立。
抽象意义上,“自然”是现代理性风格的基础,有力量否定陈旧的知识体系,即那些忽视经验、幻想来世的经院哲学。之后,现代风格从理念转向实践,以真实为依据,融通理性规则与自然物象,注重归纳概括,不再依靠演绎法。卡西尔受康德理性主义的影响,以“自然”为新知识的来源:
所有知识,无论与哪一学科有关,只要源于人的理性,并且不依赖其他确定性的基础,就是“自然的”。与其说“自然”是一堆客观对象,不如说它是知识的“视野”,一种透彻理解现实的“视野”。在“自然之光”(lumennaturale)里,若要证明和理解(某些事物),需要的只是知识的自然官能。[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