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统一中国后,一方面废除旧日关口和桥梁的通过税,一方面开放山泽,听人民垦殖;这给工商业以一个空前的发展机会。而自战国晚期至西汉上半期是牛耕逐渐推行的时代。农村中给牛替代了的剩余人口,总有一部分向都市宣泄;这又是工商业发展之一种新的原动力。此诸因缘,加以政府的放任,使汉初六七十年间的工商业达到一个阶段,为此后直至“海通”以前我国工商业在质的方面大致没有超出过的。这时期工商界的状况,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里有很好的描写,据他的估计,是时通都大邑至少有三十几种企业,各在一定的规模内,可以使企业家每年的收入比得上食邑千户的封君(每户年收二百钱),计:
酤一岁千酿,醯酱千项,浆千甑,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藁千车,船长千丈(诸船积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辆,木器桑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踧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沙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蘖曲盐豉千苔。鲐紫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貂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
富商往往同时是大地主,“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或抽岁收千分之五的田租。他们的生活,据晁错所说,是“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据贾谊说,“白縠之表,薄纨之里”的黼绣,古时天子所服,“今富人大贾,嘉会召客者,以被墙”。
这时期先后产生了两项制度,无形中使富人成了一种特权阶级。一是买爵赎罪制,始于惠帝时。其制,人民出若干代价(初定钱六万,后有增减),买爵若干级,使得免死刑。于是有了钱的人,简直杀人不用偿命。二是“买复”制,始于文帝时。其制,人民纳粟若干(初定四千石),买爵若干级,便免终身的徭役。汉民的徭役有三种(应役的年限,有些时是从二十三岁到五十六岁,有些时从二十岁起):一是充“更卒”,就是到本郡或本县或诸侯王府里服役,为期每年一月;但人民可以每次出钱三百替代,谓之“过更”。其次是充“正卒”,即服
兵役。为期两年,第一年在京师或诸侯王府充卫士;第二年在郡国充材官、骑士(在庐江、浔阳、会稽等处则充楼船兵),在这期内习射御骑驰战阵。其次是戍边,每丁为期一年。除了在北方,边郡的人民不得“买复”外;在其他的地方,上说三种徭役,富人都可以免掉。
当时的儒者,本着儒家思想,对于骄奢的商贾自然主张制裁的。贾谊便是一例。他说,商贾剥蚀农民的结果,“饥寒切于民之肌肤……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然而献计者曰,毋动为大耳!夫俗至大不敬也,至无等也,至冒上也,进计者犹曰,毋为!可为长太息者〈此其〉一也”。这里泄露一个重要的消息,当时得势的黄老派学者无形中竟成了商贾阶级的辩护士。(司马迁推崇道家,而亦主张对商人放任。故曰:“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可为旁证。)这却不是因为他们拜金,或受了商人的津贴。道家要一切听任自然,富贾大商的兴起,并非由于任何预定的计划,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的现象,道家自然不主张干涉了。他们从没有梦想到人类可以控制自然而得到幸福。“清静无为”之教结果成了大腹贾的护身符!这诚非以少私寡欲为教的老聃所能梦想得到。但事实确是如此滑稽。
但到了黄老学说成为大腹贾的护身符时,黄老的势力就快到末日了。
第二节 儒家的正统地位之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