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老帛书》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指》中评论:“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这里说的道家,其实指的是黄老之学。黄老之学萌生于战国末期,流行于汉初,因托始于黄帝、老子而得名。它属于道家,但与先秦时期老子创立的道家有所不同,在老子学说基础上吸收了儒墨名法等学说中的成分,形成有很浓政治学说色彩的哲学思想。在哲学上,它强调天道、自然,有唯物主义倾向,在政治上讲无为而治,适应了汉初休养生息的社会要求。
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四篇,是目前可见较集中阐述黄老思想主张的著作,任继愈先生称之为《黄老帛书》。[3]
《帛书十六经》
对于这个“道”的属性,《黄老帛书》倾向于把它形容为原初物质状态,因而具有唯物主义性质。所谓“湿湿梦梦,未有明晦”,是形容一种混沌之气的状态。
“道”虽无始无终,无形无名,却有规律可循:“道有原而无端,用者实,弗用者雚(即‘华’)。合之而涅(即‘化’)于美,循之而有常。”[4]人们通过认识自然万物的运动变化而把握“道”,就掌握了生存的主动权:“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
人处于天覆地载之中,“卬(仰)天而生,侍(待)地而食。以天为父,以地为母”[6],要在天地提供的自然条件里,找到自己生存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要做到:“天制寒暑,地制高下,人制取予”,在自然界无意识提供的寒暑高下的环境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获取自己的劳动果实。《十六经·姓争》总结出“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这一条人与自然相处的基本规律,在今天仍有其存在的价值。
在天人关系上,《黄老帛书》强调天是自然的存在,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人须利用自然的规律维持自己的生存,但不能违背这些规律,具有唯物主义倾向。
与自然观相一致,在社会政治观上,《黄老帛书》讲顺天合人,循道应理。既论证了新生封建大一统制度的合法性,也顺应于汉初休养生息的客观历史要求。
书中把天、地、人统一起来,作为政治的立足点,认为:“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又(有)地焉,参(三)者参用之,[故王]而有天下矣。”[7]所谓天道地道指的都是自然条件,这是它的一贯思想。人道最主要的是指社会的基本秩序。《经法·四度》论述:“君臣不失其立(位),士不失其处,任能毋过其所长,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把尊主卑臣,明上下贵贱的等级秩序与去私立公等原则作为人道的基本规律来强调。人道的另外含义是为治要顺从自然变化而合于人性,即“圣(人)举事也,阖于天地,顺于民,羊(祥)于鬼神,使民同利,万夫赖之,所谓义也”[8]。它还论述由顺自然之宜,可循序得到物质财富的丰厚、社会习俗的改变以至社会秩序的好转,从而立于不败之地:“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耻),有佴则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不犯则守固单(战)朕(胜)之道也。”[9]这是很有政治远见的根本性看法。
二、《淮南子》以道为本的宇宙生成论
景帝、武帝时淮南王刘安组织人撰写的《淮南子》(又称《淮南鸿烈集》),是《吕氏春秋》之后又一部集体创作的理论著作。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内容庞杂,思想丰富,但主导思想属于道家,可看作黄老之学的又一部代表性作品,也可说是西汉道家的集大成之作。
《淮南子》把“道”作为自己宇宙观的最高范畴。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又是万物的生成变化根源,还是事物运动变化所遵循的根本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