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舞管理机构
秦汉时期,音乐舞蹈甚是发达,相应地,也设立了专门掌管乐舞的机构。
秦代的乐舞管理机构分两个系统,一是奉常属下的太乐署,一是少府属下的乐府。分别设令丞管理其事。即“秦奉常属官有太乐令丞,少府属官有乐府令丞”[27]。1976年2月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园遗址中出土的一枚错金银纽钟,其纽上铭刻有篆书“乐府”二字,充分证明秦代已有管理乐舞的专门机构。
汉承秦制,继续设立太乐署和乐府。太乐署掌管郊庙祭祀、春秋飨射等盛大典礼上所实用的雅乐。乐府执掌较多,除管理来自民间的俗乐外,还监造乐器,职掌汉代新制作的新雅乐等。
汉武帝时,对乐府进行了一次大的改组,将乐府设在长安西郊专供帝王游乐的上林苑中,其组织十分庞大。其人员专门从赵、代、秦、楚、燕、齐、郑、吴等地采集民间歌舞,一方面用以察民风,另一方面为宫廷提供音乐歌舞项目。当时,主持音乐改编和创作的“协律都尉”由著名音乐家李延年担任。一些音乐家、文学家如张仲春、司马相如等人也都参与其事。到汉成帝时,仅乐工就达千人之多,而且分工非常具体,有管理乐工的“仆射”,有专门选读民歌的“夜诵员”,有专做测音的“听工”,有专门制作和维修乐器的“柱工员”“绳弦工员”,有表演祭祀乐的“郊祭乐员”,有演奏鼓吹乐的“骑吹鼓员”,演奏南北各地民间音乐的“邯郸鼓员”“江南鼓员”“巴渝鼓员”,演奏各地民歌的“蔡讴员”“齐讴员”等,另外还有专门表演百戏、表演少数民族及外国音乐的乐人。
汉武帝时的乐府,主要任务是采诗、创作歌辞、创编曲调,对民间音乐进行加工提高,参加仪典性或娱乐性表演。可以看出,此时的乐府已是国家最高级的音乐歌舞官署,太乐署只有其名罢了。
汉哀帝时,因国力衰落,再加上他“性不好音”,遂诏罢乐府,将当时乐府的乐工裁去441人,将会演乐祭乐军乐的388人划归太乐署。太乐署本是掌管雅乐的,但汉代的雅乐多是当时创作的新雅乐,雅乐有俗化的倾向,与先秦古雅乐不同。
东汉仍有太乐官,汉明帝改为太子官,职司雅乐。乐府机构在整个东汉都未再设立。但乐府对俗乐歌舞的提倡却影响深远。汉代上自帝王、下至老百姓,均喜爱俗乐。各地俗乐、俗舞遍及朝廷,几乎在任何场合都要演奏,以至于河间献王刘德和大儒董仲舒不得不提倡传统雅乐,以示德化,然而公卿大夫对雅乐已不甚了了,“但闻铿锵,不解其意”,德化未成。况且,流传至今的乐府民歌,又成为文学史上的一块丰碑。
二、音乐和歌唱
战国末年,秦国的歌乐艺术还是“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的“秦声”独占鳌头。[28]及至秦始皇统一六国,歌乐才有了发展,东方六国美妙的音乐,悦耳的歌声使秦人大为倾倒。于是秦人“弃击瓮叩缶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昭》《虞》”[29]。东方的《郑》《卫》《昭》《虞》逐渐成为秦乐坛上的宠儿。
由于资料匮乏,秦代音乐、歌唱的详情已不得而知,但一些零星资料也颇能说明一些问题。秦始皇曾改周的《房中乐》为《寿仁》,在灭齐以后,“得齐韶乐”[30],在宫中演奏。当时,宫廷乐歌有《祠水神歌》《罗縠单衣歌》《仙真人诗》《琴引》等,多是抚琴而唱的。[31]从秦的乐器看,除有传统的琴、筑、管、瑟、箫、竽、笙、埙、篪、钟、磬、铎等,还有据说是蒙恬所做的筝以及传自胡人的琵琶,说明秦也有与胡人进行文化交流的一面。秦代还有著名乐师高渐离、魏勃父以及善歌的秦青和薛谭等。这些都可窥见秦代音乐、歌唱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