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的过程和本质
人类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学习,学习在人类历史上由来已久,以至它几乎成为一种自觉的活动。布鲁纳认为教育工作者应探索哪些因素可以在“受教育性”的学习中令人感到满意,使学生在学习的实践中感到愉快,真正发挥其兴趣,激发其内在动机。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实质是一个人把同类事物联系起来,并把它们组织成赋予它们意义的结构,学习就是认知结构的组织和重新组织。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各学科知识的知识结构。他说,任何一门学科知识的学习其最终目的是“对题材结构的一般理解”。掌握一门学科的结构,是以使许多其他事物富有意义的和它联系起来的方式去理解它。而知识具有一种层次结构,它可以通过一个人发展着的编码系统或结构体系,在三种再现模式的每一种模式中表达出来。学习或教学要达到的真正目的是使学生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一套概括了的基本思想或原理。这些基本思想或原理构成一种对于理解来说是最佳的知识结构。简言之,按照布鲁纳的观点,知识的学习就是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一定的知识结构。这种知识结构是由学科知识中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或原理组成的。知识结构的结构形式是通过人的编码系统的编码方式构成的,并可通过三种再现模式表现出来。一种知识结构的价值,决定于它简化资料、产生新命题和增强使用一种知识的能力。
在教育心理学中,第一个值得争论的是关于“学习的目的”的问题:学生所应学到的是“结果”还是“过程”?“我们教一门科目,并不是希望学生成为该科目的一个小型图书馆,而是要他们参与获得知识的过程。学习是一种过程,而不是结果。”①因此,布鲁纳强调的不是记忆事实,而是获得知识的过程。他说,学生“学习如何学习”本身要比“发现什么”来得重要,只要他们学会如何学习,将来便自然有机会去发现。
布鲁纳认为,在学习任何一门学科时,常常都有一连串的情节,每个情节都涉及三个过程:知识的获得、知识的转换与知识的评价。
1.知识的获得
新知识往往同一个人以前所大致知道的知识相违背,或者是它的一种替代。至少可以说,是先前知识的重新提炼。新知识的获得是一种主动的、积极的认知过程。这种认知过程以已有的有关知识和经验所构成的认知结构为基础,或者接受比以前更精练的知识,或者接受与以前的认识相反的知识。如:在物理学中,向学生介绍能量不灭的守恒定理时,常与“能量消耗”一词的思想发生“矛盾”;给学生讲解循环系统的知识时,他们可能已经模糊或直觉地知道血液循环。新知识的学习过程是认知活动的概念化和类型化的过程,理解和掌握新知识的方式依赖于一个人的世界的信息分类和联系的方式,这种方式的总和构成一个人理解和掌握知识的编码系统。布鲁纳把编码系统解释为构成一个人的三种再现模式的“一套偶然有联系的、非特定的类别”。因此,一个人的编码系统就构成一个人的知识结构。一个人的编码系统决定着人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构成知识结构。编码系统是一种不能直接观察到的假设构成物,但可以从可观察到的先前的和随之发生的事件的性质中推论出来。编码系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以经常发生变化和改组。编码系统的变化和改组,标志着一个人理解和掌握知识方式的变化或发展。
2.知识的转换
布鲁纳说,知识的转换是处理知识使之适应新任务的过程。我们学习“揭露”或分析知识,把它安排好,使所得的知识经过外插法、内插法或变换法整理成另一种形式。这个过程要求学生充分运用思维能力,对知识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归纳演绎,把握事物的本质特征,把知识纳入已有的认知结构,或使原有的认知结构发生顺应性改造,以便接受新信息。“转换就包含着我们处理知识的各种方式,目的在于学到更多的知识。”
3.知识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