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在第三章第二部分论述的继续推进,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深入到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尤其是施蒂纳的意识形态的根据的批判。这里,如上一节所见,“德国市民们的小孔小眼的利益,始终不能发展成为一个阶级的共同的民族的利益”[11],就这样,他们对德国特殊历史的落后性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从这一视角出发,马克思恩格斯还分析了德国的国家问题。
在德国的小的“与利益的分散性相适应的是政治组织的分散性——许多小公国和帝国自由市”[12]。德国是“政治集中所需要的一切经济条件都不具备的国家”[13]。于是,这种德国的落后性的“必然结果是,在……君主专制的时代里,由于分工而取得了对公共利益的管理权的特殊领域,获得了异乎寻常的、在现代官僚政治中更为加强的独立性。这样一来,国家就构成一种貌似独立的力量,而这种在其他国家曾是暂时现象(过渡阶段)的情况,在德国一直保持到现在”[14]。
在这里,马克思与恩格斯提出了他们对国家本身的认识。而且,这不是对国家一般的认识,而是对特殊的、德国性质的国家的认识。在德国,由于这一特殊历史的落后性,其国家具有过渡性质,具有假象的独立性。
另一方面,作者分析了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相互中介关系。
施蒂纳虽然“体会到了个人利益和一般利益的矛盾的那种荒诞粗鄙的德国小资产阶级的形式”,但实际上这一“两面性仅仅在表面上是对立的”[15]。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所谓‘一般的’一面总是不断地由另一面即私人利益的一面产生的,它决不是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所以这种对立在实践中总是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16]。于是,这一对立中产生出来的,就是“这种共同利益在现存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的范围内以普遍利益的形式获得独立存在,从而在人们的观念中获得了理想利益的形式和意义”[17]。
共同利益通常以私人利益为基础再生产出来,并相互以对方作为中介。因而,私人利益与一般利益的对立不过是假象。但是,因为施蒂纳“脱离了辩证法”来对它进行理解,从而使共同利益脱离了这种相互中介关系,获得了独立,“共同利益被确立为一般的和理想的利益”[18]。如上一节所见,按照施蒂纳的理解,“一般的东西”不是个别的、具体的,所以它是非现实的幻想。由此出发,他可以批判黑格尔哲学,因为它也是“一般的东西”,从而也不过是幻想。但是,这样一来,由于施蒂纳把黑格尔哲学当作现实本身接受下来,结果现实本身就被当成了幻想。与此相同,他把共同利益从相互媒介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一般利益,因此把共同利益也当作幻想予以了批判。总之,施蒂纳把共同利益作为幻想,这显示了他将其作为独立化的一般利益来理解这一施蒂纳本人所固有的意识形态的小市民性。
施蒂纳把现实理解为幻想的意识形态,在理解国家时也同样如此。在德国,国家因其特殊历史的落后性而具有“不正规的独立性”,这实际上是一种独立的假象,但施蒂纳却将其理解成了国家本身的独立。这样一来,国家就是“一般的东西”,而且国家就成为幻想。而这是他基于小市民的意识形态,将特殊的德意志国家的独立性假象理解为国家一般的独立的结果。[19]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就将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作为特殊的德意志的、小市民的意识形态者进行了批判,并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施蒂纳关于国家的意识形态的理解予以了批判。
当写作推进到第一篇第三部分,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一个基于大工业与世界市场而展开的近代社会所固有的普遍性视角。在这里,与近代以前的等级制不同,作者立足于近代所固有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20],从阶级的角度阐述了共同利益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