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全面发展,就其实质来说,就是通过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即“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并显示其“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16]人的全面发展有其多方面的表现或多方面的规定性,主要包括人的劳动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能力、人的素质、人的个性等方面的发展。依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这些方面的发展又分属于这样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如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就是如此。
劳动活动的全面发展就是要克服劳动的固定化、片面化,使其成为真正的自由劳动。这就是在劳动过程中,人们不再屈从于被迫的分工和狭隘的职业,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由地选择活动领域,进行自由创造。就像马克思所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17],不必受旧式分工的限制。
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人所处的社会关系如何,直接决定着人的发展程度如何。正因如此,“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18]。社会关系的丰富和发展,首要的是克服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对人的限制,克服外在的异己力量对人的发展的强制,使人的发展有更大的自由度;同时要使社会交往的普遍性得以加强,使每个人能够处于广泛的社会交往和社会联系之中,并能利用人类生产的一切积极成果丰富和发展自己;此外,要使个人之间的关系成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联合起来的个人能够实现对他们社会关系的全面占有和共同控制。
第二类是人自身条件的全面发展。如能力的全面发展、素质的全面发展就是这样。
人的能力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并在对象性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能动力量或实际本领。人的能力是一个由多种因素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复杂系统。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意味着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即全面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潜在能力和现实能力等,并在实践活动中发挥其全部才能和力量。因而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就是能够适应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
素质是由人的知识、经验、智能等因素构成的。由于人是自然存在物、社会存在物和精神存在物的统一,因而人的素质包括自然素质、社会素质、精神素质。根据这些素质的内容,人的素质又可划分为身心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素质是能力的基础,能力是素质的表现,能力的大小是由素质的高低决定的。有了较高的素质,就会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适应力和创造力,就会使自身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就是要使人的各种素质得到发展和完善,并使各种素质之间得到比较协调的发展,从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类是人全面发展的集中表现和最终目的。主要是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自由个性的实现,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理想状态和集中体现。未来社会自由发展的人就是“有个性的个人”[19],即具有自由个性的人。人的个性的发展主要表现为个人主体性水平的提高、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增强以及独特的人格、气质、精神的塑造等。要实现人的真实解放和发展,要推动社会进步,就必须解放人的个性。诚如毛泽东所说,“没有几万万人民的个性的解放和个性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20]。“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