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文化 (1 )
为南京金陵大学、第一中学讲演
“什么是文化?”这个定义真是不容易下。因为这类抽象名词,都是各家学者各从其所抽之象而异其概念,所以往往发生聚讼。何况“文化”这个概念,原是很晚出的,从翁特 (2 )Wundt和立卡儿特 (3 )Rickert以后,才算成立。他的定义,只怕还没有讨论到彻底哩。我现在也不必征引辨驳别家学说,径提出我的定义来,是:
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
“共业”两个字,用的是佛家术语。“业”是什么呢?我们所有一切身心活动,都是一刹那一刹那的飞奔过去,随起随灭,毫不停留。但是,每活动一次,他的魂影便永远留在宇宙间,不能磨灭。勉强找个比方,就像一个老宜兴茶壶,多泡一次茶,那壶的内容便生一次变化。茶吃完了,茶叶倒去了,洗得干干净净,表面上看来什么也没有,然而茶的“精”渍在壶内,第二次再泡新茶,前次渍下的茶精便起一番作用,能令茶味更好。茶之随泡随倒随洗,便是活动的起灭,渍下的茶精便是业。茶精是日渍日多,永远不会消失的,除非将壶打碎。这叫做业力不灭的公例。在这种不灭的业力里头,有一部分我们叫做“文化”。这个比方自然不能确切,因为,拿死的茶壶比活的人,如何会对呢?不过为学者容易构成观念起见,找个近似的做引线罢了。
茶壶是死的,呆的,各归各的,这个壶渍下的茶精,不能通到那个壶。人类不然,活的,整个的,相通的。一个人的活动,势必影响到别人,而且跑得像电子一般快,立刻波**到他所属的社会乃至人类全体。活动流下来的魂影,本人渍得最深,大部分遗传到他的今生,他生,或他的子孙,永不磨灭,是之谓“别业”。还有一部分,像细雾一般,霏洒在他所属的社会乃至全宇宙,也是永不磨灭,是之谓“共业”。又叫做业力周遍的公例。文化是共业范围内的东西,因为通不到旁人的“别业”,便与组织文化的网子无关了。但还有一点应当注意,共业是实在的,整个的,虽然可以说是由许多别业融化而成的,但决不是把许多别业加起来凑成。
文化是共业之一部,但共业之全部并非都是文化。文化非文化,当以有无价值为断。然则价值又是什么呢?凡事物之“自然而然如此”或“不能不如此”者,则无价值之可评。即评,也是白评。可以如此,可以不如此,而我们认为应该如此,这是经我们评定选择之后才发生出来的价值;认为应该如此,就做到如此,便是我们得着的价值。由此言之,必须人类自由意志选择且创造出来的东西,才算有价值。自由意志所无如之何的东西,我们便没有法子说出他的价值。我们拿价值有无做标准来看宇宙间事物,可以把他们划然分为两系:一是自然系,二是文化系。自然系是因果法则所支配的领土,文化系是自由意志所支配的领土。
人类活动,有一部分是与文化系无关的。依我的见解,人类活动之方式及其所属系统,应表示如下:
生理上的受动,如饥则食,渴则饮,疲倦则休息,乃至血管运行渣液排泄等等;心理上受动,如五官接物则有感觉,有感觉则有印象,有记忆等等,这都是不得不然的理法,与天体运行物质流转性质相同,全属自然界现象,其与文化系无关,自不待言。再进一步,则心理作用中之无意识的模仿,如衣服的款式常常变迁,如两个人相处日子久了,彼此的言语动作有一部分互相传染,这都是“自然而然如此”,也与文化系无关。就全社会活动而论,也有属于这类的。例如社会在某种状态之下,人口当然会增殖;在某种状态之下,当然会斗争或战争;乃至在某种状态之下,当然发生某种特殊阶级。这都是拿因果法则推算得出来的。换一句话说,这是生物进化的通则,并非人类所独有,所以不能归人文化范围内。
人类所以独称为文化的动物者,全在其能创造且能为有意识的模仿。“创造”怎么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