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忧伤的哭声从河的下游不远处传来,与那头顶上的烈日一同折磨着所有的人。
一群身穿长袍,头扎头巾的人正站在奔流不息的河边,静静的看着下游的那一群哭泣着的人们。
为首的一人三十左右,下巴上有一撮不浓不淡的胡须,白净的脸与他身边那些人的脸形成鲜明对比,此刻,他的表情与其他的人一样凝重。
站在他左手边的一名男人开口道:“方头儿,你说他们真的会把寡妇烧死吗?”这人抿着嘴,好半天才回答道:“我也不知道,烧死寡妇的习俗我只是听穆罕默德说的,他曾经见过,不过他不肯说出细节,所以我自然也就不会知道。
不过,看起来这家人是穷人,可能他们会把寡妇卖掉吧?”正说话间,那下游围着的一群人散了开来,而那原本被他们围在中间的那堆篝火已经熄灭了。
人们从灰烬中扒出一具焦尸,抬到了河边,略微的表示了一番悲痛之后,便将那具焦尸扔进了河里。
看着下游那些渐渐散去的人群,还有那河中越漂越远的焦尸,上游的那些人不觉感慨起来。
一人说道:“化人怎么也不化干净?就这么往河里一扔就算是完了?”另一人说道:“穷人自然买不起多少柴火,能烧成这样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起码有人给他收尸送葬。”
“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富人永远享受,哪怕死了也比穷人风光!”一名紧靠河岸的人大声的感慨着。
“风啸,你又在说怪话了!”那为首之人转过脸去,语气略显严厉的呵斥了一句。
风啸赶紧伸了伸舌头,随后说道:“方头儿,不是我说怪话,而是事实如此!若是那个穷人有钱的话,那么起码能够风风光光的烧个干净,然后把骨灰洒进河里去,可是现在却只成了一具焦尸,顺着河往海里流,也不知哪天就被野兽拖上了岸,成了野兽的盘中餐。”
不等为首那人发话,另外一人却接口道:“这些事情可真不关咱们的事,咱们青衫社的任务就是尽快拿获童清风,干完了这件事,咱们早早的回去,免得在这儿受这份儿罪!不过这话又说回来,这个地方还真是奇怪的很,那当皇帝的跟这里的百姓居然不是同一个民族,信的教也不一样。”
这伙正在河边议论着的人正是青衫社的人,而他们的这名首领不是别人,却正是青衫社的首领之一方世玉了。
本来今天他们是来到这座码头等人的,但由于船迟迟未到,因此便走出码头,观看一场火葬,并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方世玉自然是不会跟自己手下的这些人争论眼前的这件事情的,因为他心中还有更急迫的事情等待他去完成。
自从得知童清风逃往印度之后,方世玉就马上领人一路追踪而去,经过一番艰难的海上及陆上跋涉,终于在上个月得到了童清风的线索。
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此时的童清风并不是躲在什么商人的宅院之中,而是躲进了印度的皇宫里,这样一来,他们抓人的难度就更大了。
方世玉自然不会轻易放弃,他马上找到了门路,准备亲自前往皇宫拜访印度的皇帝,但是让他再次感到棘手的一件事情是,那名原先答应带他们拜见皇帝的大臣突然狮子大开口,向他们索要大笔金子,这让方世玉感到很为难,因为他们带来的金银已经基本上用去了七成多,而剩下的除了要维持他们二十几个人的生活之外,还必须支付翻译穆罕默德的薪水,所以,现在他根本没有办法拿出这么多金子,万般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将三名手下和他们的翻译穆罕默德派回南洋,命他们向郑森借些金子,以便尽快能够拜见印度的皇帝。
那三名手下和翻译一去就是差不多两个月,这两个月中,方世玉他们真正可算是如坐针毡,除了每日继续监视皇宫附近的动静之外,就是每日来到这恒河岸边,望眼欲穿的向下游望去,等候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来的三名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