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七年—五八八年
第一节 南朝的经济状况
腐朽混乱的西晋,被匈奴刘聪颠覆了。琅邪王司马睿占有长江流域,继承西晋帝统,在建邺(南京)建立东晋皇朝,历一百零四年。刘裕篡晋,建立宋朝,历六十年。萧道成篡宋,建立齐朝,历二十三年。萧衍篡齐,建立梁朝,历五十六年。陈霸先篡梁,建立陈朝,历三十三年。隋灭陈。南朝前后不满三百年。从政治现象看,变动很急剧,从经济方面说,南朝始终是少数大地主占绝对优势的经济。
户口——长江流域向来人口稀少,最大的荆、扬二州,当司马炎全盛时代。荆州只三十五万户,扬州三十一万户。晋末流离,中原士民大量南迁,促成人口激增的现象。东晋户口,不见记录。宋刘骏时代有户九十万六千八百七十,口四百六十八万五千五百一,比三国时吴国人口,增加一倍。这说明长江流域的人口从南朝起开始繁殖。齐梁户口,史书失载。陈顼时有户六十万,隋灭陈,收户五十万,口二百万。陈末户口骤减,原因是领土缩小,又连年战乱,人民定多逃匿,依领土面积与户数做比例,实际人口并不减少。大抵南朝户籍,或称侨寄,或冒勋阀,或并三五十户为一户,记录最不可信。晋庾冰检阅户籍,查出无名万余人,足见隐漏不少,实际户口,一定要比史书记载的多些。
土地——江南地势卑湿,农民向来用火耕水耨的方法从事生产。所谓火耕水耨,就是烧去田里杂草,灌水种稻,草和稻并生,高七八寸,一并割去,再放水灌田,草死稻长。这样简单的耕种法,生产量自然很低微。司马炎时杜预奏称东南水灾特别严重,原因在于火耕水耨,必须高地蓄水,多筑陂堰,每遇水雨,堤坏泛滥,低田损毁,延及陆田;过去东南地旷人稀,不妨用这个旧法,现在户口日增,村舍相接,田地高低不一,每岁陂堰放水,为害实多,请令地方官吏决去曹魏以来新造诸陂堰,修缮汉朝旧堰及山谷私家小陂,借免水灾。司马炎听从他的建议。大概西晋以后,耕种法逐渐改变,耕地也逐渐增加。宋到彦之曾务农,何敬宗骂他的孙子到溉身有余臭,用粪做肥料,足见火耕水耨法已经废止不用了。
南朝是少数大地主的政权,所以土地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里。晋刁协家有田一万顷。谢混家有田业十余处,混妻晋陵公主有田宅十余处。谢安、谢琰产业在会稽、吴兴、琅邪各地,传到谢混时还有耕奴数百人。宋沈庆之家财累万金,有产业在娄湖,指地告人说,“钱都在这里”。孔灵符产业殷富,有墅(庄园)在永兴(浙江萧山县),周围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又有果园九处。当时大族,都拥有广大土地,这些只是偶见的例证。
他们土地的获得,有所谓赐田,如王导有赐田八十余顷在钟山(南京城东北)西。有所谓求田,如谢灵运求会稽回踵湖,始宁(浙江上虞县)休蝗湖,决水为田。有所谓悬券,如梁萧衍弟萧宏,有库屋百间,储钱三万万以上,其他布绢丝绵等杂物,不可计数。田宅市屋,遍布京城内外,他的殖产法是借钱给人,文契上预先指定田地房产作抵押,到期不还,驱逐业主,收归己有。更强暴的方法是霸占山泽。如刁协家专擅京口(江苏镇江县)山泽,蠹害贫民。齐萧子良在宜城(安徽宜城县)、临城(安徽青阳县)、定陵(青阳县东北)三县封闭山泽数百里,禁民樵采。山林湖泽被势家占有,百姓误入捕鱼,罚布十匹,汲取饮水,刈割柴草,都有罚禁。甚至某些统治阶级也感觉到剥削太甚,民不聊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