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族长期停顿在氏族社会阶段上,檀石槐时代,开始转变到奴隶社会,因为军事上的胜利,占领了中国封建制度高度发展的根据地黄河流域,鲜卑族急速提升到封建社会。在极短的过程中,不能不保存许多旧社会的残余。这在元宏以前,表现最为明显。元宏以后,封建经济逐渐恢复汉魏旧状,人力财力超越南朝,南北的均势破坏,因而出现统一中国的隋朝。
(一)元宏以前
什翼犍曾定都灅源川,筑城郭,起宫室,母王太后以为历代祖宗游牧迁徙,不需定居,把什翼犍说服了。当时已有穄(高粱)田,农业渐兴,什翼犍终于筑盛乐城,开始定居生活。拓跋珪时农业更发展,亲耕耤田,表示重农;使元仪屯田塞外;徙山东人十余万家到平城,分给耕牛,计口授田;置八部帅劝督农耕,依收获量作赏罚标准。珪每出战,定要迁徙俘获敌国的千万农民到魏地,从事耕作。新兴的农业,显然成为重要的生产部门。不过大部分鲜卑人仍保持畜牧经济。拓跋嗣定税制,六部人(鲜卑人)人羊合计满百口,出战马一匹。与羊等视的人,当是奴隶。封建剥削的租赋制,主要是对被征服的晋人行施。拓跋珪灭燕,统治黄河北部,军国财用,依靠租赋,这是促使鲜卑族飞跃到封建社会的原因。拓跋焘时多封禁良田,后听高允谏,才解除田禁,租给百姓,鲜卑人牧畜畋猎的习惯,焘时还不能去尽。
奴隶制在鲜卑族统治阶级中局部地保存着。拓跋焘袭破赫连昌,赐将士俘虏各有差;攻宋悬瓠(河南上蔡县东)还军,赐从者及留守官吏生口各有差;又伐宋还,赐留守文武生口各有差。所谓赐生口,就是分配奴隶给官吏。拓跋濬徙青、齐二州民到平城,悉数罚做奴隶,分赐百官。又犯重罪人民及官奴,赐给佛寺供洒扫役,称为佛图户。凡有佛寺的地方,都有佛图户。元宏以前,百官不给俸禄,可是拓跋嗣、拓跋焘、拓跋濬都严厉禁止州郡官贪污。濬定制凡刺史犯赃十匹帛以上处死刑,如果官吏不依靠奴隶,怎能维持生活?元宏给百官俸禄,罢诸商人,足见奴隶的用途是耕田兼营商业。
什翼犍以前,没有法律,什翼犍始定反叛罪灭族,死刑得用金或马赎罪,盗官物一赔五、盗私物一赔十等条例。四部大人共坐王庭,审判辞讼,当庭发遣,没有拘系连逮的烦扰。此后拓跋珪、拓跋焘各有改革。到元宏时,律令凡八百三十二章,灭族罪十六,死刑二百三十五,杂刑三百七十七。法律逐渐增繁,说明鲜卑族接受中国制度的逐渐进展。
元宏以前,朝廷占有绝大部分的工业,工人不得自由制作物品。拓跋珪徙山东百工技巧充实平城,又兴山东铁冶,发州郡罪徒造兵器。拓跋嗣遣放没有技巧的宫女配给鳏人,又赏赐王公以下至于士卒百工布帛各有差。拓跋焘徙长安城内工巧二千家到平城,焘又禁止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不得私养工人,被养工人限期送给官府,违令罪至灭族。百工技巧的子弟,限令传习父兄本业。养工人家不许私立学校,违令,工师处死刑,主人灭族。朝廷为加强统治权,企图独占工业技术,不许自由传播。这种法令,只是看重技术,工人地位,仍与奴隶类似。元宏以后,工人才部分地被释放。
(二)元宏以后
北魏经济,到元宏时代,完成下列各种封建经济的组织:
均田——元宏太和九年均给天下民田,男夫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牛一头受田三十亩,牛不得超过四头。农民受田四十亩,实得八十亩(四十亩耕种,四十亩休息),硗瘠地得一百六十亩。男夫到受田年龄,按例受田,年老或身死还田。男夫初受田,别受桑田二十亩,至少要种桑五十株、枣五株、榆三株。桑田作为永业,身死不还。均田制大略如此。当时豪强盛行兼并,史书上并无剥夺豪强的记载,足见均田制只在土广人稀的区域行施。太和十四年,因农民逃避官役,多投豪强作荫附,特遣使者与州郡官检查隐口漏丁,如果均田制普遍实行,贫农得受充分土地,何至隐漏户口成为严重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