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边患,历代来自北方和西北方,元朝以后,才有海上侵扰。原因在于中外各国航海工具较前代进步,国际间贸易关系益趋密切,自给自足的社会,开始感到部分的不能自给,必须依赖海外贸易,来补充缺乏。为排除进行贸易的障碍,势必引起军事上的冲突。在明朝,日本与中国冲突最剧烈,《明史》称为倭寇之乱。
(一)因通商引起战争
忽必烈东征日本失败后,日本禁止本国人与中国交通。可是私人经商依然进行。日本商船往来中国及朝鲜海岸,兼做海盗事业,大肆杀掠。日本南北朝时代(一三三三年—一三九二年)私商渐盛,等到南朝衰亡,南朝的遗民武士结合那些商人海盗,组成一个强大的力量,向大陆沿海侵扰。他们起先多在朝鲜海岸活动,后来转入中国海面,占据小岛屿居住。
方国珍、张士诚被朱元璋击灭,一部分部属亡命海外,勾结岛人(居小岛中倭人)进犯山东沿海州县,并转扰浙江、福建。朱元璋大造战船,出海追捕,陆上,自山东至福建,依地势筑七十余城,置卫所防守。由于明初社会内部暂时的安定,以及军备的相当整饬,倭寇不敢深入为害。
朱元璋允许日本国王正式入贡(通商),设宁波市舶提举司,管理贡务。日本出产硫黄(火药原料)、苏木(妇科用药)、倭刀、倭扇、漆器,中国出产布帛,成为两国必不可缺的交易品。明承历代旧制,设市舶司管理国际通商,统制却更加严密。朝廷想独占贸易的全部利益,令外国用朝贡名义,定期带来额定的货物,由市舶司评价给银钱或布帛。朱棣限日本十年进贡一次,每次贡船两艘,朱瞻基许增贡船一艘。朱祁钰时日本贡使带私物十倍贡物,估价应给银二十二万七千两,祁钰只给银三万四千七百两。贡使力求增价,得补给钱一万贯,又补给布帛一千五百匹。贡使怨怒回去。此后日本屡请增加贡船,明朝坚执贡船不得超过三艘,两国合法商业受到颇大的阻碍。
明朝为了日本贡使礼貌不恭,想停止贸易,迫令恭顺。朱厚熜撤废市舶司,嘉靖二十六年,因沿海日本商船出没无常,命朱纨巡抚浙江,兼管福建军务。朱纨严申禁令,不许商民通番下海,不许造两桅以上大船,凡私自交通倭人,不问权贵,一律斩首。浙闽大姓豪绅向来靠私通倭商获厚利,恨朱纨刺骨,福建人巡按御史周亮奏攻朱纨,在朝同党合力陷害,朱纨得罪自杀,海禁废弛。大姓豪绅借口严禁通番,夺取中国商人私下交易的利益,并欺压倭商,欠货价不偿,追索过急,就教地方官派兵驱逐。倭商破产流落,不能归国,与中国失业奸商汪直、徐海、麻叶等据海岛,聚众攻掠内地。
(二)第一次战争
朱瞻基以后,国力渐就衰落,蒙古内侵,使明朝君臣专重陆路边防,沿海军备,无人留意。卫所空虚,战船破败,一遇寇来,临时招募渔船,纠合民丁,号称防守,实际只是儿戏。嘉靖三十二年,汪直等勾引各岛倭人,大举入寇,战船数百艘,分路并进,浙东西、江南北,沿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倭据川沙洼、拓林为巢穴,中国失职官吏、不得志儒生多投倭做谋士或向导,号召无赖流氓着倭服、挂倭旗四出杀掠,纵横往来,如入无人之境。大抵真倭不过十中三四,中国奸人却占大多数。乡民被掳,迫充先锋,严刑驱使向前冲击,官军懦怯,望风崩溃。倭寇见物即取,尤重绢、帛、棉布,烧杀**,行同禽兽。朱厚熜遣严嵩私党赵文华督察军情,文华颠倒功罪,忌主剿派总督张经击倭有功,诬奏经“养寇失机”,下狱处死。厚熜改用严嵩私党杨宜为总督,胡宗宪为巡抚,官军益解体,倭势更蔓延,江浙州县无不遭**。各岛倭人见有利,纷纷来中国,登岸劫掠,毒焰愈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