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七年—一二七九年
第一节 南宋建国与宋金间的和战
靖康二年四月,赵佶、赵桓随金军北去。藏匿在河北、号称兵马大元帅的康王赵构跑回南京(商邱县),五月初一日,做了宋皇帝,改元建炎。他是从头到脚满身污辱的皇帝。他建立怯懦昏虐的小朝廷,他极度发挥对内压迫、对外屈辱的能事。他表现出统治阶级的彻底黑暗性。他永远重用投降派,只有在最危急的时候,才允许主战派暂时出力。他和他的子孙一贯畏惧金人,而且不许中国人不畏惧金人,凡是不畏惧金人的人,他们认作最可憎恶的仇敌,必须杀死他,消灭他才安心。南宋依靠投降政策,称臣称侄,偷安苟存了一百五十年。
忠义人士和全国人民有足够的力量驱逐金寇,恢复国土,这在当时称为战守派(主战派);同时以赵构为首的腐朽统治阶级,专主逃窜、议和、投降三个步骤,称为降走派(主和派)。降走派的主张全部实现,金必灭宋,战守派的主张全部实现,宋必灭金,两派相互斗争、相互制约的结局,造成半独立半附庸的南宋国,这两派斗争的表现,大体可分四个时期。
第一期——赵构建炎元年至建炎四年。主战派支撑危局,主和派逃窜到后方,竭力破坏主战派的成功。
赵桓在危城中,怕阻碍和议,禁止四方勤王兵前进,等到赵桓被虏走,勤王军和人民自动组织的忠义军才纷纷发动起来。赵构称帝,依靠主和派首领黄潜善、汪伯彦做左右手,第一道命令是诸路募兵勤王人将所部士兵交付本州县文武官员统辖或遣散,首先确立信官不信民的大政策。第二道命令是派著名赃官翁彦国做江宁府(南京)知府,修理城池宫室,预备巡幸,确立放弃中原、逃窜东南的大政策。当初赵桓在军民公意和太学生伏阙运动的压力下,曾下诏召李纲从充军地回来。李纲还没赶到,主和派范宗尹三次上奏,说李纲名过其实,有震主的威望(得民心,立战功),不可为相。赵构、黄、汪也这样想,表面上却不能不让李纲暂时做宰相。
李纲到任,首先提出十条主张,第一条就是反对和议,其余九条也都是主和派不愿听的话。李纲又说,当今急务,政治方面莫要于通达下情,广开言路,必使全国人士都得议论政事;军事方面莫要于组织民军,作为抗敌的主要力量。他说,河北、河东两路,是国家的屏障,今河北只失真定等四郡,河东只失太原等七郡,其余官员弃城逃走,人民自推豪杰为首领,坚守拒敌,大部数万人,小部不下万人,朝廷应给与名号,以及必要的军需械器,免得将来食尽援绝,被金人消灭或利用。李纲这些主张,赵构不便全置不理,在没有罢免前,重用黄、汪来牵制他。
李纲专力招抚义兵,建立新军。当时旧军积弊极深,大将如刘光世、张俊、杨沂中、范琼等人,畏怯贪暴,纪律**尽,见敌首先窜逃,见民大肆虏掠,争取金帛,劫夺妇女,虚报战功,勒索厚赏。李纲深知旧军不可用,赵构、黄、汪指为群盗的那些民兵,却真能负担抗敌的重任,他制定新军制,五人为伍,置伍长一人,二十五人为甲,置甲正一人,百人为队,置正副队将各一人,五百人为部,置正副部将各一人,二千五百人为军,置统制官一人。各级官长用牌写所管人姓名(如伍长管四人,甲长管伍长五人),凭牌调遣使令。招置新军及御营司兵(旧军),并依新法组织,又颁布新军法,犯虏掠、抗令、临阵先奔、一军危急他军不救等罪,各处死刑。这种军制军法并不能改革旧军的腐劣,但后来纪律严肃、战胜攻克的有力军队却从此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