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奥斯汀已经确定这是一次疾病的爆发。细胞内的物质就是疾病的部分表现。神经上的警告已经消失。回到办公室,奥斯汀盯着地图看了一会儿,考虑下一步该做什么。她发现手上出了许多汗。时间在一天天地流逝。她打开病例档案苦苦地研究着,努力想找出一些细节。她肯定自己错过了一个细节。吹口琴的人是索引患者。她曾经非常仔细地研究过这个病例,尽管总验尸长办公室甚至连这个人住在哪里都不知道,更不用说他的名字了。
有人在敲门。是克莱。“情况进行得怎么样了,奥斯汀博士?我只是来看看你。你看上去好像不是太好。”
“我很好。你呢,克莱?”
“你认为这件事是真的吗?”
“我知道它是真的。你能不能帮我点忙?你对这个城市的道路熟悉吗?”
“相当熟悉。我开过一段时间的太平间运尸车。”
“第一个病例是个流浪汉,克莱。他叫吹口琴的人。人们不知道他住在哪里,但是他临死时正和一个朋友在一起,一个叫莱姆的人。报告上说莱姆住在‘休斯敦东街’。你能告诉我那是什么意思吗?”
“当然。就像报告上说的那样啊,他住在休斯敦东街。”克莱微笑着说。
“你能带我到那儿去吗?”
“现在?”
她点了点头。
克莱耸了下肩,说:“我得去问问总验尸长。”
“拜托,不要,克莱。他可能不同意。如果你就这么带我去那的话——”
“我们找个巡警和我们一起去,好吗?”
“我在城市四处收集尸体。”克莱说,“许多无家可归的人的尸体。人们管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叫流浪汉。我们经常可以在城市的各处发现他们的尸体。”
克莱和奥斯汀正坐在下等贫民区边上休斯敦东街的卡兹熟食店里。他们吃着发烫的炸饼和蘸了淡盐汁的牛肉三明治,喝着咖啡。桌子上有两个手电筒。
奥斯汀在啃炸饼。炸饼是一种马铃薯半圆卷饼。她的舌头都被马铃薯烫疼了。她一整天都没有吃东西,几乎要饿晕过去了。炸饼似乎流进了她的骨头里。
卡兹熟食店成立于1888年。那时,下等贫民区住的都是从东欧来的犹太移民。现在,卡兹店仍属于卡兹家族。店里的墙面涂着棕色的漆,桌子是福米卡的,整个店都用荧光灯照明。店里大多是自助式销售,不过其中的一面墙边上也有一些需要服务生的桌子。墙面用名人的照片装饰着,如警察局长和苏皮?塞尔斯。这些名人都在与一个卡兹先生握手。其中有一张是肯尼迪在与一个卡兹先生握手的照片——肯尼迪是卡兹店的常客。
顾客在进门时会得到一张票。在点餐之前,柜台后的服务生会拿出一小点热的熏牛肉让他品尝,这样他可以判断当天的熏牛肉是否新鲜可口。熏牛肉的外面覆盖着粗粉,像柏油一样黑;而里面则是红色,美味多汁,尽管有时有些油腻,可这正是卡兹店顾客所喜欢的。有时候,柜台后的服务生给顾客的餐品会比他点的要多,如一瓶啤酒变成了两瓶,但是账单上只写了一瓶啤酒。服务生会小声地对顾客说:“想要一瓶吗?下次说出来!拿着,年轻人!别告诉别人。”一个老人后面的架子上挂着干意大利腊肠,如果谁想要的话,老人会卖给他一半。天花板上悬着一些纸制标语,上面写着:
盛达意大利腊肠
给你在部队里的孩子
如果你发音正确的话这句话是押韵的。
他们喝完咖啡后拿着餐票到收银台结了账。然后,他们出门来到休斯敦街,向西走去。休斯敦街是一条宽广的交通要道,路边没有树木。当时是下午,正是交通繁忙时段。在路上,克莱用奥斯汀的手机给交警局打了个电话。他带着奥斯汀来到第二大街拐角处的地铁站入口,一个等候F线列车的车站。他们在车站等了一会儿,一个巡警出现了。
地铁站的月台有150码长,可整个月台上站着不过三四个人。这不是一个繁忙的车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