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二) 作者钱穆||四、唐代兵役制度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遍及全民众,可说是一种兵农合一制。
依照现代人讲法,这是一种社会经济与国防武装的紧密联系。
唐代兵役制度改变了,可说是另一种的兵农合一制。
我们不妨说:兵农合一可有两种方式:一是汉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
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亦即是全农皆兵,把国防武装寄托于农民的生产集团,生产集团同时即是武装集团。
唐代的兵农合一,则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
所以只能说是全兵皆农,而并非全农皆兵。
把武装集团同时变成生产集团,每个军人都要他种田,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
这一制度,从北周苏绰创始,唐代人不过踵其成规。
从历史上讲来,唐制似乎又要比汉制好一些。
因为中国国家大,户口多,不需要全农皆兵。
全农皆兵,反而变成有名无实,训练不精。
只要全兵皆农,不是军人坐食饷粮,安逸无事,就够了。
这种全兵皆农制,在当时称之为府兵。
为何叫府兵呢?上面讲过,当时的地方政府分两级,下一级是县,上一级是州,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
府兵之府,是在地方那个行政区域州县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
府是指的军队屯扎地。
譬如在台北市,台北县这一地区里,另划一个军事区域,这区域就称为府。
唐代都称之为折冲府,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这些军人又是怎样来历呢?当时户口本分九等,这都是根据各家财富产业而定。
我们只由此一节,也便想见当时的政治规模,还是值得我们注意的。
你想在一千多年前,全国户口就调查得很清楚,而且还要根据各家经济情况分成九个等第,那是何等细密的用意!据当时法令,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愿意当兵的,由政府挑选出来,给他正式当兵。
当兵人家的租庸调都豁免了。
这是国家对他们的优待。
此外则更无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许军人自办。
这样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个府,府就等于现在的军区。
若果某地是军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设立一个府。
募招上中等人家壮丁籍为府兵。
这种府的数目,有时多,有时少。
大概唐代全国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
若假定这八百个府都是中府的话,那唐代全国便有八十万军队,大概最少也有四十万。
而这四十万乃至八十万的军队,并不要国家一文钱,一粒米来给养,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
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立生产。
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将近三百个),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之所谓关内,即山西函谷关以西长安四围之附近地区。
其余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个府,便分布在全国,而山西和其他边疆又比较多一些。
其他地区又少一些,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并无一府的。
府兵也是到了二十岁才开始服役,每个府兵须到中央首都宿卫一年。
此外都在本府,耕田为生,而于农隙操练。
当宿卫的,叫做上番,番是更番之意,商贩则正如汉人所谓践更。
只汉人践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上番,则向中央服役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