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文办理流程
公文办理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主要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等环节。公文办理的每个环节都有固定的程序。这些程序是基于使公文办理过程更加科学有序高效的原则,在公文处理实践活动总结和固定下来的规律性的基本步骤。
涉密公文要区别于普通公文的办理,实行特殊办理。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一)收文办理
1.收文办理的一般程序。
(1)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签收单位在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之后,分别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者通过自备的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登记。登记是指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公文登记的形式主要有簿式、卡片式、联单式三种。
(3)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4)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5)传阅。正确组织公文传阅可使公文得到及时有效的运转处理,避免延误时机、空费时间和精力,从而实现并放大公文的效能。要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6)催办。催办是指根据承办时限和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催促和检查活动。这项活动有利于加速公文的有效运转,防止失控,有助于避免公文的积压延误,对迅速有效地实现公文效用具有推动作用。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催办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催办,一种是外催办。
(7)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2.不同类别公文的具体处理程序。
(1)各单位向上级党委报送的请示、报告、汇报等材料的处理程序。
审核来文是否符合行文规
范,是否符合行文的规定。
附上填写清楚的“内部请示报告单”并编号。
进行收文登记。
送党办主任提出拟办意见。
按所送文件的签批意见,送有关领导阅示。
按领导阅示的意见传阅。
将领导指示意见送党办主任阅示。
将领导的意见摘录到收文登记簿上。
将来文转承办单位处理。
催办文书处理情况。
将处理完毕的来文按规定存档。
(2)上级领导部门来文的处理程序。
通知、指示类的文件应先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日期、来文单位、原文号、密级、缓急等。收文编号由收文代字(机要、明电、密电、信访)、年份和序号组成。同时,根据文件类别附上“机要文件处理单”“公文处理单”等公文处理单,并将“机要文件处理单”“公文处理单”贴附在文件首页前。
交党办主任签写办公室拟办意见。
按照主任意见转有关职能部门或党委领导批示。
将领导批示摘录到收文登记簿上。
检查来文的办理、落实情况。
将指示性文件及有关报道本单位情况的来文存档。
(3)外单位来往函件的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