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娣紧张得双手捏成小拳,抖得厉害。她慢腾腾地抬起了头,惴惴不安地睁着一双惶恐的眼睛。
大家一瞧,都愕住了。要说她的五官,虽然说没啥太出挑的,但也算不上丑。若仅仅是长相平平,这会子大家估摸着不知道要高兴成啥样,花五十钱就能找到这样的姑娘很是不错哩。
可是,偏偏她的右脸上还有一大块紫红色胎记。她的脸本来就又瘦又小,乍一瞧上去,这块胎记似乎大得要占半边脸了。
其实,樱娘在前世有一位好朋友就是脸上长着胎记的,初见时,确实觉得很不太舒服,但处久了熟悉了,也不觉得什么。而且对方特别好相处,她们就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
可能是樱娘见习惯了,所以她的惊愕大大低于伯明他们兄弟几个。仲平瞧了招娣后,脸上顿时蒙了一层灰暗,看来他真的是很不满意。
大家都没吭声,等着仲平做决定。可是他又迟迟不说话,因为招娣惶恐不安,且又可怜巴巴地瞧着他,他似乎想不要却又不忍心。
薛老爹轻轻咳了一声,朝仲平道:“我瞧着也没啥不行,看多了就顺眼了,只要心眼好,人也实诚,这就够了。不过,这还得看你自己的意思,你若是真的不喜欢,爹娘也不会强塞给你。”
仲平心里在做着激烈的斗争,若是不要吧,家里又没有钱为他定门好亲事,怕是熬到来年,也只能找个马马虎虎的,到时候还得四处借钱,还得好几年才能还得清。大哥娶大嫂不就是花掉了家里几年存下来的粮与钱么?
若是要吧,他再瞅一眼招娣,他心里又叹了一气,要是没那一块紫红色的大胎记就好了。
招娣知道大家都在嫌弃她,心里一委屈,眼泪顿时哗哗地流,但又不敢哭出声来,紧紧咬着唇,整个身子都颤颤的。
仲平瞧她那可怜的模样,心一软,呼了一口气,道:“就这样吧,别再送回去了。”
伯明见二弟已经做出决定了,就招呼着大家,“都来吃饭吧,再不吃就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