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七匹狼夹克到七匹狼香烟,其品牌形象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万宝路”的牛仔形象。***妇孺皆知的“与狼共舞,尽显英雄本色”广告语,始终在客观上体现着品牌名称带给人们的联想,其浓烈的文化品味和厚重的文化底蕴是不而喻的。“七匹狼现象”名噪一时,形成独具特色的香烟文化,至今还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据悉,经某权威机构评估,七匹狼香烟品牌现在的无形资产高达24。62亿元。七匹狼香烟历经10年的展,逐步形成了立足福建、进军全国的品牌销售网络,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品牌文化。10年来,七匹狼香烟累计销售突破100万箱,销售收入达45亿元,资产总额35亿元。
理念不同,买断商标埋下隐患
按说,香烟和服装两个七匹狼相得益彰,共荣共存,应该是一个双赢的局面。那么,七匹狼商标的纷争是如何点燃又狼烟四起呢?
这其中需要提到的是香港益安贸易公司,正是这家香港公司和龙岩卷烟厂打起了这起扑朔迷离的商标权官司。益安公司地处繁华的香港特区,从事的业务是贸易。龙岩卷烟厂地处偏僻的闽西山区,从事香烟生产销售,两者本风马牛不相及,为何会结下如此深的江湖恩怨?据有关媒体报道,在七匹狼公司的历史沿革中,香港益安公司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它是七匹狼的前身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恒隆公司的重要投资方,最多时曾占有恒隆90%的股份。香港益安公司的拥有者与七匹狼的早期创业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其中内鲜为人知。
七匹狼集团在鞋、酒、烟等和男性用品有直接联系的企业以控股、合资、合作等不同方式进行了七匹狼品牌的开,截止到2004年,七匹狼集团下辖的核心企业有3个服装公司,控股公司7个,包括鞋业、酒业、体育用品、商务礼品等。七匹狼公司及时对上述相关领域的商品进行七匹狼商标的注册。自1995年6月,七匹狼集团与香港益安贸易公司分别在42个领域申请注册了七匹狼的文字、图形商标共计73件,对七匹狼名称及图案、文字进行了全方位的保护性注册。
七匹狼香烟经过双方的合力打造,以“七匹狼(一条奔狼)”图形为外包装的七匹狼牌香烟于1995年11月正式生产上市并一炮走红,很快占领了当地的香烟市场,自1996年起多次被国家烟草管理部门评定为优等品牌。
那么,龙岩卷烟厂与七匹狼制衣的合作,为什么与益安公司产生恩怨呢。起因其实很简单,福建七匹狼制衣有限公司与龙岩卷烟厂合作生产七匹狼高档烟,最初的目的是实施“每销售一件夹克赠送一包七匹狼高档烟”的促销方案,以利于七匹狼服装品牌的展,原本是互惠互利的事,但七匹狼制衣公司当时没有卷烟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权,无法在国内注册香烟商标,而当时国家对外资企业的商标注册条件放宽,七匹狼公司只好通过香港益安贸易公司,于1995年6月30日和1996年3月15日在第34类3401组烟草商品上陆续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两件“七匹狼及狼图形”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1997年6月28日获准注册。
在益安公司获准“七匹狼及狼图形”商标注册后的第四天,1995年7月12日,龙岩卷烟厂向国家商标局就第34类烟草商品申请注册“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商标,但因香港益安公司申请在先,龙岩卷烟厂的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
在合作开的过程中,由于各自对品牌的认识不同,导致了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就七匹狼香烟的外观设计以及七匹狼商标的注册产生了纠纷。
1995年底,龙岩卷烟厂生产的七匹狼卷烟产销两旺。获得七匹狼香烟商标注册的益安公司提出收取七匹狼商标使用费的要求,因为法律规定香烟所使用品牌的注册人必须与生产厂家一致,方可批准其生产。在此形下,益安公司与龙岩卷烟厂开始对“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商标转让事宜展开谈判,并最终于1997年4月16日正式签订转让协议,由龙岩卷烟厂以970万元人民币受让益安公司第34类“七匹狼septwolves及狼图形”香烟商标。1998年2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七匹狼香烟商标转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