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1814年西班牙抵抗拿破仑的斗争,被作为“独立战争”铭记,这意味着从法国铁蹄下赢得民族自由的战斗。半岛战争的确这样画上了休止符,而起义也从西班牙议会(theCortes)获得了某些政治指导,后者由各省“洪塔”(junta)[3]于1810年召开并经广泛选举产生。在加的斯(Cadiz)举行的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抨击西班牙旧政权的法律,包括新闻自由及废除异端裁判所(那时主要已成为一套审查制度)。1812年宪法将改革推向了顶峰,并打造了一个君主立宪政体,它的起始三条中开宗明义地写道:“西班牙为自由独立之国……权力属于整个民族。”然而,如果说议会试图为自由奋斗的话,那么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则未必心有戚戚。最近对游击战的研究已无情地戳穿了这种神话,例如1814年成为胜利者的著名游击队领袖胡安·马丁·迭斯(JuanMartínDiez,绰号“无畏”)便将其动力诠释为:复仇、荣誉和爱国精神的融合。
尽管游击队不太可能与议会的自由主义者心有灵犀,但他们似乎也与教会和国王保持了距离:许多队伍实际上是靠打劫前者而幸存下来的。大部分游击队领袖作战是为了自身利益,这也解释了为何他们对加的斯的政治指导如此抗拒。在普通游击队员看来,结束游击生涯、加入正规军并非一种受欢迎的选择。历史学家迈克尔·布勒斯(MichaelBroers)曾指出,尽管许多游击队领袖试图通过议会的官方认证而获得合法性与体面,但最能壮大自己的还是那些擅长打家劫舍之人。
很多游击队员充其量仅仅觉得,他们在为自己的省份、村庄作战,而非为了西班牙。即便如此,历史学家查尔斯·埃斯代尔(CharlesEsdaile)的研究表明,游击队也会洗劫自己的家乡,他们实际上与土匪无异(参见图10)。通过劫掠,战争亦能让人发家致富。并非所有游击队原本便想犯罪:他们可能是因法国暴政揭竿而起,抢夺战利品是其文化的一部分,是生存的手段,并非初衷。不论动机如何,如布勒斯所说,将这批游击队将领联结起来的恐怕是一种共同文化——荣誉感和复仇催生了某种领导风格;然而他们对西班牙人与法国人施加的并无区别的暴力,也为之抹上了另一重色彩。
图10 戈雅的版画描绘了西班牙游击队残忍而模棱两可的动机
游击队对于威灵顿公爵麾下的英国-葡萄牙联军击败法国人发挥了多少助益,历史学家们也心存疑窦。虽然他们可能造成了法国180,000人伤亡,牵制了法国军力,为盟军提供情报并阻止勾结卖国;但需要指出的是,他们从未成功阻碍法国集中兵力与盟军作战。威灵顿公爵仔细调研后写道:“游击队虽然积极活跃并且通常情况下给敌人造成了很大困扰,但他们军纪过于涣散;除非法国人数量处于绝对劣势,否则他们很难做出成绩。”
不过,法方证据显示,他们可不仅仅是“造成困扰”而已。正如历史学家约翰·托恩(JohnTone)提出的那样,双方以牙还牙的可怕循环意味着,不论这些战士是英雄抑或匪帮,法国常规的内政治理体系(宪兵、民政当局、法庭)都陷入了瘫痪,于是法军始终无法在西班牙建立稳固统治并以此为基础与联盟的正规军作战。如果说游击战既非为了实现民族解放,亦非为了教会和国王;但对法国人而言,它则是不折不扣的消耗战。
普鲁士与奥地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