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万远这样的年纪谈恋爱或许说有点早,不过在大华民国,这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很多家长想早抱孙子,儿子十三四岁就张罗婚事了。
万磊虽然不提倡这种童婚行为,不过也是希望国人早婚早育的,毕竟人口太少了,不多生一点怎么填满占领下来的万里疆土。tebie是大东洲这边,更要鼓励生育,人多力量才大啊。
万磊揪心的是那个朱紫薇的身份,朱家与万家可以用仇家来形容,万公子跟朱小姐简直就是原创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两个人想要走到一起,那真要排除万难,不只是他们小两口,还要两家的家长共同努力 ”“ 。
当然,万磊不会因为朱小姐的身份**而棒打鸳鸯,不过他现在最紧要的事是要确定这两个小家伙是不是真的心生情愫,如果只是普通朋友关系,那他就省心了。不过从儿子的表现来看,他这一次是认真的。
儿女情长,英雄气短,万磊也是过来人,对儿子的婚姻大事是不会插手的。以后儿子如果真想娶朱家小姐,那他就不得不出面了,毕竟老一辈的恩怨归老一辈,跟后辈没关系,他只要提醒儿子这一场婚姻可能会面临的险阻,至于儿子如何选择,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虽然时近寒冬,不过仁州的气候还是很宜人,在军医和万远的悉心照料下,朱紫薇静养了几日,疟疾就好了。这天上午,阳光明媚,万磊组织家人一起出外狩猎,朱紫薇也在应邀之列。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出外打猎,也可能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万磊,朱紫薇表现得很紧张,不过这一路上,她看到万家五口谈笑风生的随意样子,紧张的心情也舒缓了许多。
打猎,这对万家人来说,早已经如同家常便饭一般了,大东洲的野生动物虽然与中原的有异,不过大体上还是相近的,而移民者最喜欢狩猎的是一种大灰熊。因为这种大灰熊是杂食性的,经常跑到移民者的农庄来偷食,移民者们当然不会纵容这些大家伙。
与那些用弓箭和陷阱狩猎的传统猎人不同,移民者出去打猎都是拿枪去的,而且是成群结队的围猎,万家也不例外,万家五口加上朱紫薇再加上十个亲卫,十多号人骑着高头大马在一片山谷间围猎,不管是野牛野鹿野兔还是野熊野豹,全部用枪击杀,一个早上就猎杀了不下十头大型野味。
可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血腥的杀戮场面,也可能是第一次见识到枪支的威力,总之,朱紫薇脸色有点发白,看起来十分害怕,而她手上的那支小手枪一枪也未发,自然是一个猎物也没猎获。
“爹,我打到了一头熊,还有三头野牛。”万胜最喜欢这种狩猎活动,每一次他都要与父亲与兄长一较长短,不过他的枪法也不是盖的,他猎获的四头猎物都是一枪打中心脏。
“哇,小胜比你老爸还厉害,你老爸才猎到了三只小鹿,老了,不中用了。”赵雪儿忙夸儿子,对于自己这个生性狂野的儿子,她是很满意的,他虽然狂野,但是并不嚣张跋扈,只是比同龄人更要强罢了。
“长江后lang推前lang嘛,当然是小胜最厉害了。”万磊笑咪咪地摸了摸小儿子的头,转身向万远问道:“不过小远这一次才猎到两头野牛,落后好多啊,是不是心思不在这里啊?”
“不是,几个月没摸枪了,手生了。不过还是小胜最厉害。”万远忙道,其实他还真是有些心不在焉,因为他发现赵紫薇似乎有些抵触这种狩猎活动,所以只是开了几枪之后就不再追杀猎物了。
“现在快到中午了,咱们到那条河边休息一下,吃些野味烧烤。”万磊一扬马鞭就拖着猎物下了山坡。
有亲卫跟着,按理说解剖猎物这种脏活不应该由万家人来干,不过万磊向来是主张官兵平等,所以个个都忙活起来,分别负责分解猎物、拾柴、搭灶和生火,反倒是朱紫薇像一个大小姐一样站在原地,什么也插不上手,她自己也觉得有些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