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阿莫多王子要以比武为宴会助兴,虽武应安龙易一干人等都自动请缨要上场与那阿莫多王子比武,但是明昭却还是有些犹豫。阿莫多王子表面上是说以比武为宴会助兴,为君绍真贺寿,但是其间也夹杂了些示威的目的。东突厥与高丽不同,高丽世代臣服卫朝算是藩属国内最和顺的一国。但是东突厥却大大不同,且不说东突厥与百年来与卫朝相抗,时常侵扰卫朝的西突厥同出一源,一般的野心勃勃,,单就明昭收到的边关将领的奏报来看,这阿莫多王子素有大志,不甘心东突厥永世为卫之藩属。万一这场比武不胜,则更增其气焰,助长了阿莫多王子的不臣之心。
另外阿莫多虽是外邦王子,但毕竟也还是一个王子,派武应安这等侍卫前去迎战身份之上也有些说不过去。派龙易也稍显不够,而且龙易长于战阵搏杀,这等比武……
沐风的起身解决了明昭的难题,他身为平王,兼之又是皇夫,身份比阿莫多要尊贵,而且明昭也见识过沐风的身手,知道他当有把握,因此也不再犹豫,当即便点头同意。
沐风也不更换衣服,只将外袍前摆掖在腰间,稳步行到殿中,朝已经解掉臃肿皮毛外袍的阿莫多王子微微一笑,拱手道:“不知王子要用什么兵器。”
阿莫多虽是突厥人,但是受汉化教养颇深,一开口,竟是流利的汉语,他脸sè一凝,回礼道:“小王见过王爷。小王惯用长刀,不知王爷用什么兵器。”
阿莫多口中的长刀乃是突厥人惯用的弧形斩马刀,突厥人以马背为家,斩马刀是最常用的兵器,尤其在马背之上使用斩马刀,威力更甚。
沐风用的却是长剑,因是宴会比武,当值侍卫送上来的乃是木刀木剑,阿莫多将那木刀拿在手中掂了一下,脸现不豫之sè。沐风看个正着,微笑道:“王子若是不满意,用真刀真剑如何。本王久闻突厥斩马刀之名,能在这宴会上见识一下也好。”
阿莫多歪头想了一想,却道:“这是比试,木刀木剑也将就了,王爷可准备好了。”
“好。”沐风挥退呈剑上来的侍卫,斜斜的摆了个起手式,脚下不丁不八,渊亭岳峙,脸露微笑,似是不把这场比试放在眼中。
“王爷请了。”突厥斩马刀最重气势。因此阿莫多上手便是抢攻,一声雷也似的暴喝犹在殿内众人耳边回响之时,他已经快步冲到沐风面前,挥刀疾劈,虽是简简单单的一刀,却令人生出身处千军万马之战场的感觉。气势之盛,令人窒息。
沐风却依旧挂着那似乎已经成为招牌的微笑,侧身一让,轻轻巧巧的就把阿莫多这势在必得的一刀让了过去。剑斜斜一挑,迫使阿莫多回刀防守。阿莫多却骁勇非常,非但不回刀防守,反而顺势斜劈,使的竟是两败俱伤的打法。沐风眉一皱,回剑挡开阿莫多那一刀。他的处境要比阿莫多为难的多,即要胜,要胜的漂亮,还又不能让阿莫多太失脸面,得让阿莫多心服口服才行。而阿莫多尽可全力抢攻,好无顾及。
沐风与阿莫多交手的这几下兔起鹄落,迅猛非常,之前被阿莫多强大无比的气势压制住的大殿之上的一众人才惊醒过来,拍手叫好。
阿莫多再击不中,向前虎扑,手中木刀依着一条弯旋的弧形曲线,向沐风斩去,沐风双脚一沉,随即拔地而起,于空中一个旋身,落地时已至阿莫多的后背处,顺手一刺。阿莫多反应也不慢,立时回身格挡。
二人都是以快打快,瞬时间已经刀来剑往上十个回合了,阿莫多是一往无前的抢攻,丝毫不让,沐风的身法飘逸轻灵,但是却不是一味躲避防守,多有反击。剑剑重逾千斤,外虚内实,剑法变幻无方,天马行空,匠心独运。
所谓“刚不可久”,阿莫多一味抢攻,到了几使回合之后气力气势都有些跟不上,刀法也没有之前的凌厉凶狠,沐风瞧准机会,斜剑引开阿莫多手中木刀,快速欺身向前,与阿莫多形成近身格斗形势,左手一翻,使出空手入白刃的法子,夺了阿莫多手中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