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时间,他们就会花在看书上,就像两个挤作一团的小狗崽,盯着阅读器的屏幕,有时还会因为翻页的速度吵起来。通常是利塔嫌乔看得慢,不过,也正是因为他们俩相互促进,才在很短的时间内从文盲变成了阅读速度极快的人。我不让他们看有声音和画面的录像带,只想让他们阅读文字。
可我不能让他们把所有时间都花在看书上。他们也得学其他东西。不只是拿得出手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他们得拥有作为一个自由人应有的进取心和自立能力。这是我买下他们的时候他们完全不具备的品质。糟糕的是,我不确定他们有没有这方面的潜力。或许他们从遗传层面上就不可能发展出这些品质了。但是,但凡我能从他们的表现中看出一点火花,就要竭尽全力让这星星之火燎原,不然我永远都无法让他们得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于是,我强迫他们尽可能自己拿主意,批评他们的时候也谨慎地拿捏尺度。我为他们的每一次反抗迹象窃喜,因为那说明他们有进步,我要为此庆祝。
我开始教乔如何徒手格斗。我不教他用武器,因为我不想我们中有谁被对方不小心杀掉。飞船上有一间隔间装修成了健身馆的模样,里面的设施能在重力和失重两种环境下使用。我每天都在一个小时的低温时段去那儿健身。这回我把乔叫到这儿来训练,当然,我也要求利塔参加,但她主要还是做做运动。我这样做是希望有妹妹看乔在场上被打得七荤八素,他能受到刺激,发愤图强。
乔的确需要刺激。他过了好长时间才想明白,训练中是可以向我还击的,我欢迎他这样做,就算他还击成功,我也不会生气。他要是不敢尽全力一试,我才会生气。
这是个漫长的过程。起初,就算我门户大开,他都不愿对我发起进攻,后来我又是叫骂,又是嘲弄,想方设法让他越过不敢攻击我的心理障碍,但他还是会在关键时刻犹豫,让我趁机反击。
但是,有一天下午,他突然开了窍,结结实实地给了我一拳。这一拳,就算我真想躲也未必能躲得开。晚餐后,我给了他一个奖励——允许他读一本线装书,真正有纸页的书籍。我让他戴上我的手术手套,并且警告他,要是把书弄脏或者扯掉一页,我就痛打他一顿。我没让利塔碰那本书,因为这是专门给乔的奖励。她沉着脸,连阅读器都不愿意用了。后来乔主动表示可以读给她听,她才不再生闷气。
我告诉她,只要她不碰那本书,可以和他一起看。于是她凑到他跟前,和他一块儿看,终于开心起来,同时开始指挥他翻页。
第二天,她问我她为什么不能一起学格斗。
无疑,她厌烦了每次独自健身。我也觉得一个人健身挺无聊的,但是为了保持体格强健,必须如此。谁知道下一次着陆会碰到什么样的危险呢?密涅瓦,我从来不认为女人必须会打架,打架是男人为了保护女性和孩子干的事儿,但是一个女性应该能打架,因为她可能会遇上不得不出手自救的时候。
于是我同意了利塔的请求,但是我们得为此改变一下规则。我和乔一直按照码头上的规矩来对练,也就是不设规则,只是我没告诉他,我不会对他造成任何永久性的伤害,也不想让他给我造成比瘀青更严重的伤,但我从没有说过这种话。如果他有本事,那就随他把我的眼睛挖出来吃掉。我只是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他没这个本事。
可是女性的身体和男性不同,只有等我给她设计出能保护好她胸部的胸甲,我才能允许她参加我们的格斗训练。此举很有必要,因为她胸部的发育已经超出了同龄人,我们很有可能不小心伤到她那儿。然后我私下里告诉乔,允许他在训练中导致利塔有瘀伤,但要是他敢让利塔断根骨头,我就会把他的骨头也打断一根。
但是我没有给他妹妹立下这类规矩。结果我低估了她。她比他的攻击性强得多。虽然未经训练,但她动作迅速,而且下手狠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