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我领着一群人冲进餐厅时,一眼就看到排在队伍中的夏微微,我凶猛地把她从人群中拖出来时,喧哗的餐厅忽然就开始寂静起来,所有人都围了上来。
夏微微很瘦弱,穿着一条白色棉布裙,眼睛里仿佛终年带着雾水般的忧伤,怪不得陶塔说她看起来就让人觉得心疼,也怪不得,陶塔会那么决绝的与我说分手。
“夏微微,我警告你,最好远离陶塔,不然我林七夕让你好看。”
夏微微咬着嘴唇不说话,但眼睛里却开始泛起一圈一圈雾气涟漪,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手里的洁白饭盒低垂着,嗫嚅道:“我……没有……。”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然后让出一条狭窄的路,陶塔眼神冰冷的走过来,大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差点把我箍的掉眼泪,他皱着眉头,“林七夕,谁让你自以为是的,微微又没有招惹过你。”
我看着眼前洁白干净的陶塔,他的眼神带着怒气,他的嘴角不再上扬成一个柔软的弧度,而是僵硬无比。他连名带姓的一起叫我林七夕,却亲昵的叫她微微。
这就是那个会对我温和微笑,帮我买饭,给我做笔记,替我排队买电影票的男孩吗。这就是那个与我相恋半年,总是被我温柔的唤作塔塔的男孩吗。
我忽然觉得心口被人撕开一个大大的洞,那种空荡荡的冰凉,仿佛要将我吞噬,撕心裂肺的疼痛。但我仰起头时,却露出灿烂而张扬的笑脸,挑衅的看着他们,漫不经心的冷笑道:“心疼了?塔塔。既然这样,那么今天也当着大家的面说清楚,从今天起,我林七夕,就与你在此一刀两断!”
我转身欲走时,却有个人影挡在身前,抬起头,看到一张明亮的脸,笑的兴高采烈的眸子,他说:“小夕啊,你们终于分手了,我等这一天好久了,我一直都喜欢你的哇,现在,你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周围唏嘘一片,有的吹起了口哨,可是,我林七夕是谁啊,A中出了名的不良少女,我能输下这个气魄吗,我仰起头,拂了拂下红色的短发,定定的看着这个不比陶塔差半点的洁白少年,“但是,我最讨厌背叛我的人。”
他笑了笑,嘴角扬起洁白而柔软的弧度,说:“我可以用生命来向你保证我北小乐的专一。”
“那么,亲爱的北小乐,我们走吧”。
[错了错了,鸵鸟鸵鸟,你别哭啊。]
在这之前,我是认识北小乐的。北小乐是小我两级的学弟,入学那天,就被我和小姐妹看中。
北小乐的球鞋总是洁白洁白的,北小乐的衬衫总是能随风荡起可爱的弧度。
北小乐的眼睛会说话,北小乐微笑时会露出一颗小虎牙,北小乐是个英俊的美少年。
这是我和小姐妹们发花痴对他研究N天得出的真理。
每次去餐厅吃饭,我们都坐在靠近北小乐餐柜旁边那张桌子。
只为等北小乐吃完,然后洗了碗筷,放碗筷到餐柜时经过我们的桌子。
本是一群吃饭姿态粗鲁的女人,但只要看到北小乐的影子,就都会立刻坐直身子故作优雅。
我边嚼着土豆丝边想,啧啧,北小乐真危险啊,每天都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觊觎着啊。
为了让北小乐脱离险境,归我所有,也为了显示我飒爽的女侠风范,我就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
那天,当北小乐再次经过我们餐桌去放碗筷时,他背对着我们站在餐柜前,我毫不犹豫的拔出嘴巴里的勺子,像小李飞刀似的把勺子扔过去。
我果然很有天赋啊,那把勺子“BIU”的一声出去,不偏不倚,刚好砸在北小乐的背部,于是,他的白衬衫上就出现了我的口水印记。
小姐妹们呆了一刻后,立刻转头寻找射杀她们心中美少年的坏蛋,即使我装的一脸镇定无辜,却依旧逃不过她们的火眼金睛。
北小乐却不生气,转过头,拣起地上的勺子,朝我们笑的一脸阳光,说,这勺子飞的可真够远的啊。
我在小姐妹们很鄙视的目光下,挺身而出,心虚的笑道,啊,学弟啊,对不起啊,这……一不小心手滑……哈哈。
自此之后,每次,老大远北小乐看到我,就会叫我”学姐啊,你的勺子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