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廷弼(1569—1625),字飞百,号芝冈,湖广江夏(今湖北武昌)人,明朝名将。
熊廷弼先世为南昌望族大姓,曾祖时迁居江夏,后世代为农。从小聪颖好学,但家境不好,有时辍学,只能边读书边劳作。二十岁时家乡连续三年闹饥荒,全家奄奄一息。多亏一对卖油皮的夫妇不时给以接济,才度过饥荒。这段极其艰苦的经历对熊廷弼有深刻的影响。
万历二十五年(1597),二十九岁的熊廷弼举乡试第一,次年登进士。二十七年(1599),授保定(今属河北)推官。先后在保定任职六年,其中有一年零八个月为代理掌管府印。作为推官,熊廷弼正确地判断是非,解决了不少冤案。当时明廷为了搜刮钱财,派太监到保定收所谓矿税。熊廷弼对此进行了机智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万历二十八年(1600),保定府大旱,饥民遍野。在熊廷弼建议下,巡抚汪应蛟率先捐款,募集数千金,赈济灾民,熊廷弼还亲自到各地督查。万历三十二年(1604),又闹水灾,到处一片汪洋,赖储备的二万余石粮食,好多灾民才得以生存。熊廷弼虽有政绩,但并没有被重用。万历三十三年(1605),迁为工部屯田司主事,管理营造事宜。万历三十六年(1608)改授浙江道御史,刚到任又改为巡按辽东。
辽东是明朝的九边之一。它负山阻海,为京师屏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万历年间,明在辽东设有总兵、巡抚、参将、兵备等官率重兵防范土蛮、朵颜三卫和建州等卫的内犯。万历三十四年(1606)八月,辽东镇守总兵官李成梁和巡抚赵楫放弃宽甸等六堡八百里疆土给建州女真,强逼生活在那里的六万四千户居民迁于内地,然后以召回逃人有功,向朝廷邀赏。万历三十六年六月,兵科都给事中宋一韩劾李成梁,认为弃地不是什么功劳,要求进行勘核,于是熊廷弼被授为巡按御史。
熊廷弼到任之后,立即进行实地勘界,然后上疏朝廷,指出赵楫、李成梁之罪,“可胜诛耶”。此后,熊廷弼又到辽东各地察看,“北抵黄龙,东抵鸭绿,南极于海,西至山海、锦义一带,间关险阻,虽逼近虏穴、人迹罕到之处,无所不遍历,无所不相度。”他的足迹遍及辽东的山山水水,对辽东的地理形势,敌我情况有了实际的考察和了解。在此基础之上,他提出了完整地保卫辽东的方略,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对于当时的形势,熊廷弼认为:“西边的蒙古族,虽强盛,然所欲不过抢掠财物,无远志”,而东边的建州女真“城郭田庐饮食性情与辽同,所志在我土地也”。因此,必须把巩固辽东的重点放在防范努尔哈赤的建州上。为防范建州的努尔哈赤,熊廷弼制定了“实内固外”,“以夷攻夷”的方略。“实内之事非一,而屯田积储为大,固外之事非一,而修边并堡为大”。“屯田积储”和“修边并堡”是联系在一起的。“壕墙修然后台军有恃而烽火明,烽火明然后趋避得早而屯寨固,屯寨固然后守御有赖而人民聚,人民聚然后耕种有主而田野辟,田野辟然后收获得利而财赋足,财赋足而后军食赡、馈饷省也。”要屯田先修边。以高城深池来保卫屯田积储,以屯田积储来赡养军队,增强防卫。“虏来则拒,去则勿追,而一以生聚教训为主”,即以守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