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以为她是看不惯二姑娘出风头,凑上去劝道:“二姑娘一时风光也没什么,哪比得上姑娘你呀,又美貌又上过学,便是配秀才大人都绰绰有余的。”
“配秀才?”金丝哼了一声,当年那个日日到学堂来接妹妹的身影在脑海中一晃而过,“我配的是放牛耕田的。”
金桂一时嘴快说出来的话,也不知如何往回收,讪讪地低了头:“可惜姑娘了。”
她是知道金丝心气有多高的,耳濡目染之下,连她这个做丫鬟的也不大喜欢胡家。
虽然有粮有钱有宅子,可总撇不掉农户习性,过日子抠抠搜搜的。做衣裳买布,专挑折价的过时花样,连地里新鲜的蔬果收回来,也总捡着快坏的先吃。等把坏的吃完了,新鲜的也放成了坏的。
还有姑爷,关起门来说什么都好,可出了门别人在他耳朵里说了什么,他也都觉得对。墙头草随风摇,摇完还要回来跟金丝闹,为此不知吵了多少架。
第24章
金丝一早为了滑竿的事气闷,到了得月楼,见到米山山拉着金缕应酬她婆母,心里更是不自在。
她知道金缕如今是家里的招牌,也明白米山山这般殷勤,都是为了她在胡家更能说得上话,能过更舒服的日子。
然而,她无法遏制自己对胡家、对胡家人的排斥。
莫说当年在下半城,就是后来搬到上半城,她这般样貌,还正经上过学的女孩,也是不多见的。不说与高门贵女比,至少在普通富户的千金里头,金丝当算得上出挑。
她有容貌才学,又有父母宠爱。未出嫁时,金丝盘算自己的后半生,从没想过会困在乡下农户中,为着几块花布、几个轿夫的花用跟丈夫两看两相厌。
“金桂,你觉得爹和娘疼惜我么?”金丝想得出了神,喃喃向小丫鬟问道。
“那用说?”金桂笑起来,“再没见过这么疼女儿的了。姑娘不晓得,我家附近也住着一个富户,那家的女儿说是娇养,可背地里头,熬夜给家里人做衣裳是常事。莫说正经上学,出去逛个街都要求着爹娘才有几个铜板做零花。她后来出嫁那嫁妆,不过才几十两银子,抬的八个箱子,一半都装的糠垫着。”
主子得父母疼爱,做丫鬟的也跟着享了不少福,金桂越说越高兴:“哪像姑娘你这般有福气?夫人连针线都从不逼着姑娘做,嫁妆更是从小攒的,扎扎实实,就算姑爷家没粮食,也够姑娘你舒舒服服过日子的。”
金丝的嫁妆,米山山从家里稍微松快点之后就开始攒。刚开始是好点的布头,后来渐渐宽裕,又一日日添上金银首饰。到他们一家搬到上半城时,还攒下了一个码头边的小铺子,加上米山山最后又补了一些私房钱进去,一共有五六百两银子。
当时得月楼和金宅虽是匆忙中贱卖,算下来也要四千多两。金得来卖了下半城所有产业左拼右凑才够上。米山山给金丝攒的这五六百两,几乎是金家置完产业后全部的积蓄了,一股脑都给她带着嫁了出去。
金得来和米山山,的确疼爱她这个女儿。
可再疼爱又如何呢,还是比不过弟弟的救命之恩,还是要逼着她嫁给胡道永。
金丝心中烦躁,不耐地踢了踢廊柱。这时,不知从何处蹿出一条黑狗来,身形不大却一脸凶相,估计是钻进后厨偷了生肉吃,嘴里叼着一截带肉的骨头,皮毛上还滚着血迹,脏兮兮的。
金丝尖叫一声,忙往后躲。可她一动,那狗更激动,吐了嘴里的骨头狂吠一声,便朝着金丝冲过来。金丝慌不择路,跌跌撞撞往后门外头跑。幸好得月楼运食材的车子都走后门,刚好叫金丝遇上了送酒的长工张涛。
“快快!快!打死它!”金丝躲到酒坛子后面,指着那条狗大喊。
张涛认得这是东家的女儿,二话不说取了车上挡坛子的木棍。他年轻力壮,脚步灵活,没几下就打得那条狗奄奄一息,身上血赤糊拉,分不清是狗血还是原先偷肉沾的血了。
“呀!”打着打着,张涛诧异地喊了一声,拿棍子把狗的身体翻过来,指给金丝看:“小姐,这狗戴着项圈呢,莫不是谁家养的?”
先前狗身上脏兮兮的,乍看之下几人都以为只是条街边的疯狗,没想到竟有主。万一是得月楼里哪位客人带来的,那就麻烦了。
